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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普标题:我违背了DNR指令,是越界了吗?
www.patfun.com首发转载注明 作者:北有乔木 发布日期:2023-10-02 16:01:40 浏览次数:4 标签:其他疾病 
应该报告这位滥用药物的护士吗?

问题:
我有一个病人,她是一位在门诊手术中心工作的护士,我们发现她在工作中滥用药物。我们应该报告她吗?

Carolyn Buppert(健康法律专家)的回答:

提出这个问题的护士提供了额外的细节:

我在医院里遇到了一位在门诊手术中心工作的护士病人。我们发现她多年来一直在滥用药物,她承认她是从工作中获取这些药物的。负责照顾她的医生与我们的风险管理部门讨论了是否应该报告她的问题,被告知这将违反《健康保险可移植性和责任法案》(HIPAA),所以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护士,我们的责任是什么?我们的护士经理以风险管理部门的立场为由告诉我们,我们不需要,也不应该报告这位护士。

你没有责任向警察、药物执法局或护理委员会报告这位护士。事实上,你不应该报告这位护士,因为那将违反HIPAA法案。HIPAA通过禁止医疗提供者出于除了治疗、支付或医疗运营之外的任何原因披露病人信息来保护病人隐私。向护理委员会报告不属于这些类别之一。医疗运营指的是医院或诊所为了经营和支持治疗和支付的核心功能而必要的行政、财务、法律和质量改进活动。一个例子是质量和改进活动以及病例管理。

得克萨斯州护理委员会给出了类似的回答:

无论是因过量服用药物还是因受到任何影响思维的物质的事故而入院的护士,答案都是一样的。

与因药物过量入院的护士一样,因被发现“受到影响”而因任何原因入院治疗的护士也不需要向委员会报告。如果护士的行为导致刑事定罪,包括经过审判或缓刑判决,这将是自我报告的(或可以由其他实体,如执法机关报告)。关于刑事行为的问题也在更新表格中。此外,该委员会还制定了关于“滥用、误用、药物依赖或其他药物使用障碍”的纪律制裁政策,以及与“撒谎和伪造”有关的纪律制裁政策,这些信息对你可能有所帮助。

未来的计划将继续遵守联邦HIPAA法的规定,该法要求遵守与人的医疗记录和信息相关的某些病人隐私权。在NPA(护理实践法)第301.401节下,委员会没有理由对作为病人接受治疗的护士采取行动。护士目前可能偶尔会撒谎,声称自己接受了或被诊断出有可报告的病症。任何伪造与护理实践或护理许可相关的信息的护士都面临着被“发现”的风险,可能在将来数年内被委员会报告并调查是否存在可能的执业违规行为。当发现护士伪造信息向委员会报告时,委员会对护士采取的制裁更为严厉。你可以查阅委员会的各种纪律制裁政策(共4种),这些政策解释了委员会对护士的某些行为的关注以及委员会在这些情况下的典型行动。

我不能确定其他护理委员会会如何回答,但他们很可能会赞同得克萨斯州的回答。HIPAA显然支持这个答案。各州也有隐私法规,无论是州法还是联邦法中哪一种法规更支持病人的隐私控制,就适用哪一种法规。一般来说,护理委员会希望鼓励陷入药物滥用情况的护士寻求治疗,即使在HIPAA考虑之外,要求强制报告寻求治疗的护士会阻碍个人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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