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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小能手:MAs和LVNs可以跟随医嘱和操作规程吗?
www.patfun.com首发转载注明 作者:相于玉宇 发布日期:2023-10-03 08:00:29 浏览次数:360 标签:其他疾病 
一项重大的法庭裁决:只有医生才能获得知情同意书

当一个患者为手术“登记”时,外科医生可能习惯性地让一名护士、护士执业医师(NP)或医师助理(PA)参与知情同意流程。当宾夕法尼亚州最高法院被要求决定是否合适时,大多数人的意见是“不合适”。宾夕法尼亚州最高法院认为,只有执行手术的医生应该参与与患者讨论是否进行手术、风险和替代方案的讨论。[1]

该决策的背后故事

一位有非恶性脑肿瘤病史的年轻女性咨询了一位外科医生,希望切除新的肿瘤生长。她的肿瘤之前通过鼻部途径切除过,但医生没有能够完全切除。残留肿瘤已经增长,延伸到她的脑部重要结构,并引起头痛。她咨询了一位神经外科医生,后者告知她手术的风险。医生回顾了替代方案-一种较为保守的方法(短期更安全),一种更为激进的方法,可能在短期内更危险,但可以更好地切除肿瘤。她离开会议时表示她会接受手术,但还没有决定采取哪种方法。

之后,患者的术前交流都是通过一位医师助理进行的。在一次电话交谈中,他们讨论了切口和瘢痕、是否需要放射治疗以及手术日期。稍后,医师助理进行了患者的术前病史和体格检查,提供了术前信息,并在同意书上取得了患者的签字。同意书授权切除复发性颅咽管瘤。风险包括疼痛、瘢痕、出血、感染、呼吸问题、心脏病发作、中风和死亡。同意书还表示,患者讨论了替代治疗方案及其优缺点,并同意她已获得足够的信息做出知情决定。同意书没有列出完全切除和亚全切除的风险。

医生尝试进行完全切除。他刺穿了她的颈动脉,导致出血、中风、脑损伤和部分失明。大约两周后,患者提起诉讼,声称医生和医院未能获得知情同意。她说,医生没有提供风险较低的替代方案,如果她知道完全切除的风险,她会选择亚全切除。

医院被排除在案件之外,因为普通法-法院案件-规定告知患者和获得知情同意的责任完全属于医生。陪审团将决定外科医生是否提供了足够的信息,以使患者能够给出知情同意。

医生作证称,他与患者讨论了完全切除和亚全切除的替代方案、风险和好处。他说,他告诉患者,尽管一种更保守的方法在短期内更安全,但这种方法会增加肿瘤复发的可能性。他不能回忆起与患者谈话的许多具体细节,但他作证说,他建议她完全手术切除提供了最高的长期生存机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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