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治疗的三大误
“继发性高血压”又称“症状性高血压”,是某些疾病的连带现象,如肾脏疾病(肾实质病变、肾动脉狭窄),内分泌疾病(嗜铬细胞瘤、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皮质醇增多症),大动脉疾病(多发性大动脉炎、主动脉狭窄),妊娠中毒症,颅脑疾病等。有上述疾病的继发性高血压病人,应首先针对原发作进行治疗。医生也必须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体格诊断、实验室诊断和必要的非凡诊断加以辨别,不能盲目给病人开出降压药就草草了事。
公道施用降压药物可使病人的血压维持在正常或接近正常水平,达到减轻症状,延缓或防预心、脑、肾等器官并发症的发生。但是,除了“高血压现象”、“高血压脑病”、“急进型高血压”需紧急降压外,大大部分“缓进型”高血压病病人的血压不宜降得过快,降至18.67千帕(140毫米汞柱)/12千帕(90毫米汞柱)左右即可。对于血压分明增高已达多年的病人或老年高血压病病人来说,血压不宜降得过低,降至21.3千帕(160毫米汞柱)/13.3千帕(100毫米汞柱)为宜,否则会引发较重的不适感,甚至会引发脑血栓产生、冠心病、肾功能不全等意外。
高血压病分“缓进型”及“急进型”两类,前者占绝大大部分。由于经济条件所限或医药知识欠缺,相当一部分病人一旦自感无症状或血压降至正常时就不再服药,这种做法是错误的。“缓进型”高血压病进展缓慢,病程常可达20-30年以上。病人如能在专科医生指导下及时、长期地坚持服药治疗,可有效地控制病情的进展,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如能将血压经常维持在正常水平或接近正常水平,则心、脑、肾等器官的并发症不易发生,病人可长期保持一定的劳动力。因此,高血压病人切不可凭有无自觉症状或一、两次血压正常就停止服药。要知道:血压是动态变化的,是受多种起因影响的。如果患了高血压病,一定要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按期监测血压,及时调整降压药的种类和剂量,切不可盲目乐观、擅自停药。
以上就是我院的专家为大家简单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不幸患了这种病也不要过于恐慌,及时治疗是关键,不要盲目用药,这样既耽误治疗时间,治疗带来很大的困难,如果你有什么疑问,请咨询在线医生,我们会给你满意的答复。
(编辑: 勇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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