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调控目标为何难产
房价控制目标广受争议的原因就在于各地政府忽视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一指标。长春于3月30日提出了“新建住房房价收入比(住房套型标准按60平方米计算)控制在5.8以内”的目标,成为首个与房价收入比挂钩的房价调控目标。“及时调整”的房价控制目标:曾因将房价控制目标定为增幅低于50.5%而名声大噪的榆树,近日将目标调整为“增幅控制在10%以内,低于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贵阳市也在近期将2月份公布的“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调整为“上涨幅度控制在本年度全市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内,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
细看各地房价调控目标,除北京提出新建住房价格“稳中有降”外,大多数城市的房价涨幅目标都在10%左右。制定这样的目标,地方政府是怎么考虑的?
——决定参照先公布的城市目标来确定本地目标,“让兄弟城市没有压力”;担忧缺乏有效手段实现目标而被问责,不如选择目标宽松化、“一定能实现”;担忧降价会使已拥有房产的居民资产缩水,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虽然地方政府有自己的“算盘”,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中央的决心十分坚定。房价若异动,房地产调控力度将进一步加码。
…[详细]
来源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