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兑奖遭遇兑奖期早产图
生活中,商家采取中奖销售已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促销手段。然而晋中的刘女士近期却遭遇了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手中的兑奖卡兑奖日期要比购买商品的生产日期早了整整半年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2月14日,晋中市祁县的刘女士在当地一家商铺购买了一包N多脆香脆面。拆开包装袋后,刘女士发现里面有一张兑奖卡。卡片文字显示,刘女士凭此卡还可以再获得一包该产品。意外中奖自然让人喜上眉梢,可随后刘女士在商铺兑奖时却被告知:此卡兑奖时间为2010年5月31日,早已过期。刘女士很是不解,自己刚买的产品,怎么兑奖日期就过期了呢?难道香脆面本身就过期了吗?再仔细一看,这包N多脆香脆面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0年12月4日,保质期为六个月,距离过期时间还早着呢,怎么兑奖时间就已经过了呢?
据刘女士周围邻居反映,遭遇此事的并非她一个人。只不过有类似经历的,无论大人还是孩子,都因为所兑奖项只是几包香脆面,而没有深究,面吃完后兑奖卡连同袋子就一同扔掉了。
兑奖卡遭遇早产并非N多脆一家。无独有偶,去年五一期间,省城市民石先生也曾遭遇过此事。
据石先生介绍,一位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朋友来看望自己的时候,带了两箱思圆方便面。思圆方便面的外包装显示的生产日期是2010年4月,可是两箱方便面所有中奖的袋内兑奖卡所显示的兑奖截止日期却都是2009年12月31日。兑奖日期比生产日期早了八个月!同样,家住西安的王先生在2007年购买一盒金帝牌巧克力,刮奖后发现中了四等奖,可兑换一盒巧克力。可是兑奖时候却发现,盒底的生产日期竟然比兑奖日期迟了近10个月。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有奖食品兑奖日期早产呢?对此,生产和经销商又作何解释呢?
记者电话采访中,N多脆香脆面的生产商河南新乡市亚特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完全是由于工人装包过程中失误和疏忽大意所致。2010年5月31日的兑奖日期应该截止到2011年5月31日。厂家让刘女士找当地经销商进行交涉。祁县的N多脆香脆面陈姓代理商也答应给刘女士兑奖,但表示只是按照兑奖卡的奖面予以兑换也就是再多一包面。
省城石先生当时在遭遇类似情况后,很快就联系到了思圆方便面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只要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其它都无关紧要。至于兑奖卡是公司2009年制作的,为不造成浪费,就把去年的兑奖卡装在了2010年生产的袋子里了,只要消费者中奖,他们会按照规定给予兑奖。
西安的王先生为此却是费劲周折。对于王先生的质疑,起初金帝公司是既不解释,也不回应。随后,金帝在西安的办事处只是表示愿意将王先生的巧克力全部原价购回。后来,在王先生的据理力争下,总公司终于同意将这盒巧克力全部购回,并赔偿其双倍价值的巧克力。但是究竟是因为何种原因进行的赔付,金帝公司却是三缄其口,一直没对王先生作出任何解释。
对于这些早产兑奖卡,仅仅一句轻描淡写的疏忽是不足以服众的。那么厂家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呢?
一些消费者认为,厂家有奖促销是以实现更多销售为目的,兑奖期早产,很大程度上是商家故意所为。而一些消费者也确实蒙受了损失,因此商家的行为有欺诈之嫌。
省城某律师事务所蒋律师表示,生产厂家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明显知道兑奖日期早于生产日期,显而易见的是这种宣传对消费者也造成了误导,但商家并没停止使用该兑奖卡或产品包装,存在主观上故意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就此,生产厂家的行为已经有欺诈之嫌,不仅仅要兑现奖励承诺,还应该按照《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太原工商局广告监管部门也表示,如果厂家在包装上利用过期的有奖销售进行宣传,此类包装标识和兑奖卡片应认定为一种印刷品广告,根据《广告法》、《消法》相关规定,如果利用虚假的兑奖活动误导消费者选购,就视作是一种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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