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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刚出生便骨折 院方表示属正常产伤

发布日期:2014-10-26 12:42:38 浏览次数:1600

对张先生来说,中年得子本是一件值得欢庆的大喜事,然而一次突发的医疗意外,让这位44岁的汉子心头蒙上阴影。原因是他妻子在一家市级医院剖腹产下一子,却被医院告知由于产伤,婴儿右臂肱骨骨折

家属:新生婴儿骨折责任在医生

在安宁市中医院妇产科2楼7床,记者见到了张先生襁褓中的婴儿,他的右臂还包扎着厚厚的夹板。

据张先生介绍,2009年2月2日23时,他将十月怀胎的妻子陆某送到安宁中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手术次日凌晨3时左右结束,家人被告知产下一名男婴,当护士将孩子抱来时,家人发现婴儿稚嫩的右臂上有几块夹板,后被告知婴儿由于产伤导致右臂肱骨骨折。对于突如其来的变故,44岁的张先生顿时有一种天塌下来的感觉。“出于对母婴安全的考虑才选择来医院进行剖腹产,结果却将新生儿的骨头弄断。如果是外行或实习医生尚可理解,但给孩子做手术的是有几十年妇产经验的老医生,老专家。由于手术过程中的意外,给一个新生命造成巨大的伤害,给新生儿的生长发育带来了阴影。”

张先生的弟弟告诉记者:他当晚一直在医院,3月3日3时10分左右手术结束,随后一名护士告诉他,她们对婴儿进行了抢救,但未告诉孩子抢救的原因,直到中午11时院方才说婴儿右臂骨折。

“孩子从出生到医生抱来,期间间隔了8个小时,在这段时间内,安宁市中医院妇产科负责给孩子接生的医生并没有及时通知我们孩子的情况,医院无视我们,擅自主张的行为让人无法理解,孩子的产伤,医院要负全责,现在我的妻子仍郁郁寡欢,常常黯然神伤,悄悄落泪。”张先生说。

张先生的妻子说:“十月怀胎是期望一个健康活泼的小宝宝,谁知他刚刚降临人世间的那一刻,就被接他到人世间的医生毁掉了健康,让他刚一到这个世界就尝尽了无尽的痛苦和折磨。如今婴儿刚满月,手臂处却有个明显的‘包’,孩子的身体健康将来会不会受到影响?我们希望医院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

院方:新生儿骨折属正常产伤

3月3日10时左右,记者在患儿家属的带领下来到安宁市中医院,找到主管妇产科的杨副院长,杨副院长站在过道上与人聊天,他告诉记者:“我在查房,没时间”。当问他需要多长时间时,他很不耐烦地回答:“不知道。”随后记者来到医院医务科,当患者家属说明情况后,医务科的赵姓负责人告诉我们,他先了解一下情况后再通知家属来对此事进行协商。

当天中午约12时,这位赵姓负责人打2电话告诉患儿家属下午2时30分来医院进行协商。张先生来到医院后,在医务科赵主任协调下,医院妇产科黄主任叙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2009年2月2日夜间23时左右,产妇陆某来到医院急诊,凌晨2时左右医院开始为其手术,由于陆某是第四胎,同时产妇对麻醉不太敏感,而且胎儿的胎位不正,属于臀位,加之有脐带绕颈的情况。如果在手术过程中若不尽快将婴儿取出可能会导致婴儿窒息甚至死亡。在这种情况下才导致婴儿肱骨折断,这是属于正常的产伤。“考虑到张先生家庭贫困,可以不收取孩子2月8日至3月3日期间的住院费。”黄主任说。

相关专家:产伤绝大多数发生在顺产

针对黄主任的说法,记者在云大医院找到相关专家了解情况,该专家说,所谓产伤是由于分娩时使用钳产,吸引产等牵拉头部或助产时用力过猛引起的,大致可分为软组织损伤、骨折、周围神经损伤、内脏损伤四大类,产伤中骨折多为锁骨,产伤的概率在千分之一左右。产伤绝大多数发生在顺产(正常分娩),一般剖腹产不容易出现产伤情况。

肱骨骨折及其愈合情况如何,家属心里也没底。安宁市中医院与家属协商后决定将患儿送至昆明四十三医院进行复查,据四十三医院的岳医生介绍,目前婴儿的右臂还有一点错位,但总体恢复的还不错。无论如何,我们都衷心祝福这个孩子早日康复,健康成长。

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 赵 黎 实习生 沙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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