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出生后骨折家属疑院方护理有问题
羊城晚报讯记者石华,实习生张莉摄影报道:昨日,家住宝安区石岩街道的李先生报料称,前不久自己在石岩人民医院喜得龙凤胎,然而在男孩出生的第五天查出右大腿骨折,顿时让一家人从天堂跌到地狱。李先生质疑院方在护理的过程中存在资质不全等问题,造成现在男孩一个腿长一个腿短,李先生希望院方给出书面承诺,孩子今后出现问题由石岩人民医院负责。而院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愿意为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表示已为孩子做积极治疗,孩子今后若出现并发症可由医院负责。
家属
院方给出书面承诺才出院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石岩人民医院5楼,在新生儿科外面见到了李先生。因医院的相关规定,记者无法进入查看孩子的病情。据李先生介绍,6月17日晚上,妻子忽然出现早产的迹象,立刻赶到了石岩人民医院进行生产,当晚8点多进入产房。“当时推进去时,做了一个多小时的B超,诊断为早产、胎位不正,但是孩子体重都是足量的,一个5斤,一个4.6斤。通过剖腹产,18日凌晨两个孩子相继出世,未发现异常,随后送入新生儿科进行护理。”
李先生告诉记者,孩子出生后他去看过几次,6月18号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但是19号到21号连续三天孩子的右大腿都有红肿现象。“当时医生解释说是新生儿的硬肿现象,属于正常现象。22号我再去医院探望时,医生告诉我男孩昨天晚上出现了呼吸停止的现象,等到检查结果出来后,才发现右大腿的骨头彻底断了。我估计孩子当时是疼得受不了了,才哭得休克了。”
“在诊断出孩子骨折之后,院方找了深圳市儿童医院的专家,在会诊之后,专家建议转院,可是院方说石岩医院能够更好的治疗,把孩子留在了医院。我想如果孩子及时转院的话,可能会治疗得更好一些。”李先生拿出了一份6月18号《新生儿科首次护理记录》告诉记者:“当时并没有说孩子有硬肿的现象啊,这个新生儿科是5月份刚刚成立的,我怀疑在护理的过程中,是因为工作人员的资质不够才造成了事故。”
李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两幅X光片,记者从6月22号的片子上看到,男孩的右大腿处彻底断裂;7月26号的片子虽然显示骨折现象已经消失,但是右腿的骨头明显比左腿的短。“现在医院催促我出院,可是孩子一个腿长一个腿短,出院了他们不认账我找谁去啊?”李先生告诉记者,经过治疗后,孩子并没有完全康复,然而院方确认为“已经达到了治疗的效果”,希望李先生将孩子抱走。而李先生希望院方给出一份书面承诺书才肯抱走;并提出希望院方彻查孩子骨折的原因,处理相关当事人,保障今后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在协商中,院方提出愿意支付3000元作为赔偿,李先生认为这对孩子太不负责了,一怒之下提出30万的赔偿,而院方则表示“这是一个天文数字”。
院方
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石岩人民医院医务科主任何先生在采访时表示,李先生的孩子存在早产和胎位不正的病理基础。据医院判断,孩子的右大腿出现骨折,很可能是医生在帮助孕妇剖腹分娩过程中,为避免婴儿长时间待在子宫内缺氧,手法操作不当导致。虽然医院在后续护理中已经发现婴儿的右腿出现红肿,但由于部分新生儿会出现硬肿正常现象,该症状与骨折很难分辨,一般在3到4天后自然消失,所以医院并未引起重视。直到7月21日晚,婴儿呼吸停止,医院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次日上午对其拍片,确诊为右大腿骨折。
石岩人民医院副院长范召辉表示,出现这一问题后,医院采取了负责的态度,专门请到深圳市儿童医院和宝安区人民医院的骨科专家为婴儿会诊,实施手术,进行骨骼的扶正、固定和牵引。7月26日,医院再次拍片,确认婴儿右大腿骨头已经愈合,达到治疗效果。考虑到孩子长时间待在医院,不仅缺少家庭的关爱与温暖,而且营养跟不上,甚至有可能病发感染,因此医院建议家属将孩子领回。至于为何没有听取专家意见进行转院治疗,范召辉表示:“石岩人民医院有能力去解决,只需要专家指导,并且治疗的效果已经完全达到了医学的标准。”
范召辉称,在交涉过程中,家属对孩子的长短腿问题存在质疑,医院先后安排其到广州和佛山的医院进行诊断,佛山一权威专家认为孩子的创合面已经愈合,不需要住院,至于长短腿是否会影响孩子今后的健康成长,需要等到3岁后才能下结论,在此之前只需要定期到医院复查即可。
范召辉还表示,既然孩子的骨折是在自己所在医院造成的,他们绝不推卸责任。一旦孩子在今后的成长过程中,出现任何因骨折导致的病症,医院一定全权负责。如果在医院采取这种措施后,双方还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范召辉建议走司法程序,通过法律鉴定手段解决问题。
截稿前记者了解到,双方正对承诺书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
石华、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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