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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出生就骨折 留医院11个月医院告父母遗弃孩子

发布日期:2014-10-02 14:01:14 浏览次数:1595

宝宝出生是件大喜事,但布女士和丈夫还没来得及高兴,就惊闻宝宝被下了病危通知书!更令布女士想不通的是:“我们都还没告医院,医院却把我们给告了,说我们遗弃!”昨日,盘龙区法院开庭对该案进行审理,医院方当庭放弃4万余元索赔,但坚持要求将宝宝从医院带走。布女士夫妇和医院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纠葛?

37岁的布女士是玉溪市人,和丈夫一起在昆明打工。去年1月,布女士高兴地得知自己怀孕了。从去年3月起,他们一直在昆明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产检,其间医生告诉他们孩子很健康,但母亲有妊娠期糖尿病。

去年9月21日上午8点,布女士被送进妇幼保健院产房。下午2点10分孩子出生,是个大胖儿子。还没来得及高兴,夫妇二人就得到了噩耗。“医生告诉我们,孩子身上多处骨折,出生时重度窒息,还有可能是脑瘫……”随后,宝宝被转到医院的新生儿科进行抢救。次日,医院下发了病危通知。

布女士认为,孩子生下来有5公斤重,“这应该算‘巨大儿’了,一般医院会建议剖腹,但医院没人和我这么说过。”布女士还认为,医院在生产过程中不负责任,导致了孩子骨折,且没有正确诊断和处理,造成孩子出生时窒息。

“既然是在医院出的事,我们就要求医院能治好我儿子。”抱着这样的想法,布女士和丈夫把孩子放在医院治疗,并多次找医院进行协商。然而,“没想到,医院居然先把我们给告了!”

昨日,该案在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医院方要求布女士夫妇二人将孩子领回,并支付从“遗弃”之时到领回之日,由院方代为支出的医疗费、住院费、伙食费等共计4.3万余元。

此前院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布女士属于艰难产,医院最后只能把婴儿双腿曲起接生,于是碰到孩子的左手手臂,造成左手肱骨骨折。经过治疗,布女士孩子的体征已经符合出院标准,医院早已多次要求其出院并结清住院费用,对方仍拒绝出院,也不支付费用。医院方认为,布女士夫妇的行为已经构成遗弃,损害了医院利益。

对此,布女士的代理人认为,导致孩子骨折,医院进行治疗是应该履行的义务。同时其认为,不应该因为在新生儿科的治疗结束就确定孩子已经很健康。对于“遗弃”一说,布女士更是予以否认。“我们天天都去医院看宝宝,希望对方能履行责任治好孩子。”她告诉记者,现在孩子已经11个月大,连坐都坐不稳。据了解,她和丈夫已经将医院告到五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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