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者产后须复查
中国江西网10月16日(梁加均 报道)妊娠糖尿病(GDM)多数发生在妊娠中晚期(24~28周)。妊娠过程是对母亲身体的一种全面考验,各器官功能全面调动以适应母子需要,尤其是能量代谢系统,胰岛会适度增生、肥大,以适应处理更多的能量需求。赣南中西医结合医院妇产科专家提醒,妊娠期间如果能量摄入和积蓄过多,则会使胰岛功能失常,导致血糖升高,从而患上妊娠糖尿病。
怀孕期间为了母子的健康可以适度加强营养,但过度营养却会适得其反。当母亲体重增加过快、过多时,提示摄入的能力远远超过胎儿的需要而继续在母亲体内,成为一种可能诱发糖尿病的高危因素。如果饮食控制不佳,会导致母婴一系列并发症,如妊娠高血压疾病、羊水过多、感染率增加、出血增多、酮症酸中毒,并增加新生儿畸形、巨大儿的危险性,胎儿易出现呼吸窘迫综合症、高胆红素血症、智力障碍等。
一般来说,准妈妈患有妊娠糖尿病的时间越晚,产后恢复的可能性就越大。大部分妊娠糖尿病患者在产后能够基本恢复正常,症状消失,但也有可能成为糖耐量异常患者何糖尿病患者。
专家提醒,妊娠糖尿病孕妇分娩后,首先要合理控制饮食和体重,适当营养,适度运动;其次在产后6~8周要及时进行OGTT检测,早发现,早治疗。妊娠糖尿病患者都是糖尿病的高危人群,恢复正常的妊娠糖尿病患者也要进行定期随访,一般一年要检测一次。
编辑: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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