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已渐成世界考题
禁令催生生殖旅游
意大利是欧洲人口出生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为了刺激国民生养,政府规定对生养第二胎的家庭给予经济补贴。不过,对不少自身存在生育障碍的意大利夫妇来说,一项法律却阻碍了他们的梦想。
2004年,意大利出台一个新法律,规定人工受孕只适用于稳定的夫妻,即要禁止捐献精子和代孕,甚至有关方面的研究也被禁止。如果有医生进行克隆人试验,会受到法律制裁,最高可判20年监禁,并将处以66.9万英镑的罚款。而实施非法人工受孕手术的医生将被暂停行医资格,还要交纳26.76万英镑的罚金。
这对那些需要经过人工受孕才能生养孩子的夫妇来说不啻是当头一棒。按照新法律,一对夫妇一次只能用试管制造3个胚胎,而且这3个胚胎必须一次性地被植入女方子宫,不得冷冻保存。医学专家介绍,这种新规定将使培育试管婴儿的成功率从以前的30%降到8%。
这项法律除了引起众多不育夫妇的不满外,也招致了医学专家们的质疑。
有意思的是,新法律的出台也掀起了意大利医生争相出国发展的高潮。不少医生跃跃欲试地要在意大利邻国比如斯洛文尼亚开办诊所,以便与本国求治者在意大利境外会合,收费标准还能比意大利国内低20%。
在日本,通过捐精的方式进行人工生殖是被允许的,但禁止卵子捐赠。2008年,日本学术会议机构做出原则上希望法律禁止代孕的提议,不过因为日本一直没有出台有关禁止代孕的法律,所以日本妇产科学会只能希望医生对此进行自我约束,一些妇产科医生根据自己的理论实施代孕手术,同时还有一些母亲到海外实施代孕。
日本女演员向井亚纪因患宫颈癌失去生育能力,2003年通过美国代孕母亲得到一对双胞胎,但当时日本政府称向井亚纪不能以双胞胎的生母身份登记。为此,向井亚纪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承认自己为孩子法律上的母亲,日本最高法院却驳回了向井的请求。
审判长就判决理由做出首个判例解释称,按民法解释,代孕诞生的孩子的母亲应该是生育孩子的女性,而不是提供卵子的女性,不承认向井是法律意义上的母亲。
由于本国禁止代孕,所以近年来不少日本的不孕女性就跑到韩国借腹生子。2006年,韩国《朝鲜日报》称,韩国一名大国家党议员公开的资料显示,当年9月韩国国内大型门户网站登记的借腹生子社区有13个,有关广告65件,成员2295名。该议员说:对借腹生子的管制如此一片空白,日本人到韩国借腹生子现象逐渐增多,唯恐成为日本的子宫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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