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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谨防红眼病

发布日期:2014-10-05 21:08:42 浏览次数:1595

近日,有媒体报道,重庆某事业单位办公室里,先后有11个人出现眼睛红肿,经医生诊断,这是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无独有偶,连日来,内蒙原副主席刘卓志受贿817万元被判无期、74岁国企女掌门鲸吞4000余万国有资产落马、山东原副省长落马调查出有46个情妇46处房产……从诸多的媒体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领导干部陷入贪腐怪圈,往往也因为被传染了“红眼病”。

“红眼病”很可怕。对一名普通的红眼病患者,医生往往会对他提出卧床休息、与外界隔离等建议。如果是一名领导干部不幸患上了“红眼病”,可能经受伤害的将不仅仅是他一个人。据媒体报道,内蒙原副主席刘卓志利用职务便利,为21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采矿权审批、职务升迁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宋巍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钱款共计817万余元。因为他的落网,引发了当地官场强烈地震:锡盟原副书记蔚小平因受贿被判无期徒刑、锡盟原副书记白志明涉嫌贪污受贿等被“双开”、锡盟锡林浩特原市委书记牛志美被“双规”……这些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就是因为“见钱眼红”,就是因为迷失在欲望的漩涡里,导致了自己的锒铛入狱,更导致了当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混乱不堪,足见“红眼病”可怕之极。

“红眼病”很难治。一个人要是患上了“红眼病”,通过隔离、杀菌、消炎和休息,一般在3到5个工作日就能得到控制或有所好转。但在领导干部之间流传的“红眼病”,往往具有传染、持续等特点,并通过不断的“病菌代谢”,产生了种种“抗体”,易患难治。从建国之初的刘青山、张子善贪污公款,到厦门“远华”集体腐败,直至现在层出不穷的贪腐案件,“红眼病”从来都没有断过根、绝过种。山东原副省长黄胜,在2001年至2011年的10年间,就因为在金钱面前迈不动道、在私欲面前刹不住车,从一名口碑颇佳的领导干部,沦为一个拥有“90亿美元巨款”、“46名情妇”、“46处房产”,道德极端败坏的“黄三亿”,人性在“红眼病”的毒素里扭曲,党性在“红眼病”的病菌中沦丧,甚至个人的荣耀、组织的寄托和群众的期盼都在“红眼病”的蔓延中渐渐被隔离,足见“红眼病”很难根治。

因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来自外界的诱惑如“乱花迷人眼”一般,让“红眼病”成为了领导干部易发高发的病症。谨防“红眼病”的滋生和蔓延,不仅应引起各级党组织尤其是教育监督部门的关注,更应引起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林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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