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病治疗费报销率高达90
本报讯 (记者 杨 伟 朱 宇 通讯员 吴红英)“我住院40多天,出院时只交了1000元,医生说其他的90%都直接报销了!”日前,家住慈云镇半坡村居民刁全高兴地对记者说起了自己治病的经历。
今年4月初,刁全在一次检查中,被区疾控中心确诊为耐多药广泛耐药肺结核病。4月11日,经区疾控中心的指点,他来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住院治疗,于5月底病情稳定后,回家疗养。虽然花了1万多元的医药费,因为参加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他仅花了1000多元,费用报销90%。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1月起,凡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耐多药广泛耐药肺结核病患者,治疗费的90%(在报销的90%中,居民医保报销50%,盖茨基金会项目资助40%)都可以报销,总费用最高可报2.7万元。
据悉,耐多药广泛耐药肺结核病是指因为结核病无规律治疗导致反复发作,从而使病菌对药物产生抗体,难以根治的病情。
据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为定点医院,凡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的结核病患者均需先到区疾控中心申办确认,符合条件的病人送往定点医院住院治疗2个月,病情好转后可在医院开药回到居住地一级医疗机构用药,总治疗周期为24个月。
“这对参保居民来说,可是个很大的实惠!”区城乡合作医保主任罗芳告诉记者,按照以前的报销方案,能报销的仅为抗结核医药费扣除起付线的30%,以一个疗程开支2000元为例,能报销的仅为扣除起浮线500元后的30%,即1500元的30%,最高报销额为500元;现在能报销费用除了抗结核医药费外,因用药对肝功能、消化系统造成的增值费用都在报销范围以内,并且不设起浮金,所有费用可报90%,最高可报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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