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超霸电池厂镉中毒事件追踪
本报讯 前日下午,惠州市政府就处理2004年镉增高事件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了惠州市委、市政府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情况。
当地处理镉增高事件措施
2004年,惠州市超霸电池有限公司、先进电池有限公司相继发生部分工人镉增高事件。事后,惠州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处理工人镉增高事件领导小组。国家卫生部和省委、省政府也先后派专家组、工作组到惠州指导帮助处理工作。惠州市卫生监管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警告、罚款、责令企业永久停产镍镉电池的行政处罚决定;企业安排工人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对8名诊断为职业性慢性轻度镉中毒者送医院住院治疗(其中4名已经出院,并支付营养费;对列为观察对象的工人每年安排一次镉复查,依据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工人经济补偿;企业对自愿申请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和补助。
付洪琴死因与镉中毒无关
曾在惠州先进电池有限公司工作的四川女子付洪琴去年初因尿毒症死亡。惠州市委、市政府立即组织调查小组赴四川省泸州市对其死亡情况进行调查,调取了她在泸州市医学院附属医院和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的住院病历病案号分别为23297和316673等资料,对其在企业工作的职业接触史展开调查,并邀请了广东省职防院专家进行了分析。
经查,付洪琴2002年3月26日进入先进电池厂组合部无镉作业车间工作,2004年8月11日因“双下肢水肿、乏力3月余”到泸州市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 慢性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期。2004年8月17日转入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因患者曾在电池厂工作,考虑是否与镉作业有关,惠州市疾控中心于2004年8月17日、18日分别对其采集尿样送省职防院进行检查,结果显示尿镉正常。2004年9月6日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对其取肾组织送中山医科大学附一院活检,结果为硬化性肾炎样改变IgA肾病,出院诊断为IgA肾病、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上呼吸道感染。2004年12月6日患者出院,出院后继续到泸州市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2006年1月21日死亡。
另外两名员工都不能认定为镉中毒致死。这两名死者中,一名于1990年10月15日入职惠州超霸电池厂,一直从事办公室行政工作,无镉作业接触史,于2006年7月27日到惠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原发性肝癌、右肺转移癌、呼吸循环衰竭,于2006年8月28日死亡;另一名于2001年10月30日入职惠州先进电池厂,任职保安员,也没有镉作业接触史,于2005年2月28日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病毒性脑膜炎并继发性癫痫、脑肿胀、脑疝、妊高症、肺部感染等,于2005年3月9日死亡。
诉讼工人与企业达成调解
据悉,镉增高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部门积极督促企业负责安排镉观察对象每年进行一次镉复查,直到他们身体恢复正常。由于对如何安排作为观察对象的工人到有资质的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检查等问题存在不同的理解,而导致部分工人未能按时接受检查,检查的相关费用也未全额支付。
为此,去年有146名工人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企业立即安排工人到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进行镉复查及全身检查,并支付工人的误工费、生活费、营养费及检查所需的各项费用。最终,在去年12月26日经过法院的调解,企业和员工已重新达成协议,企业将重新为工人安排时间进行复查。
(李长虹 林文通)
(稿源: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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