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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直接照射导致药物变性 激光输液安全不安全

发布日期:2014-11-04 15:32:31 浏览次数:1595

医学常识表明,由于许多药物中含有光敏反应的药物成分,大部分药物都要求避光保存。然而,本报记者日前在上海采访时发现,一些医院采用高强度、高纯度的激光直接照射那些明确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

记者在上海采访时看到了这样一种情况:每天早上六七点钟,医院门口都有不少人提着输液瓶去医院的补液室排队,等候进行一种被当地人称做“激光针”或“光量子”的特殊输液治疗。据病人们介绍,这种激光针好像什么病都能治,生意十分火爆。

记者目睹了这种激光针的治疗过程:护士们先是将各种药物注入输液瓶内配药,然后在病人的手背上扎好针开始输液,此时打开被称为“HE-NE激光仪”的机器,接到正在输液的针头上,只见红火的激光沿着输液针头和药液一起进入了病人的血管。

这种在上海流行的用激光和药液共同治疗的方法,让业内专家感到蹊跷。据专家介绍,激光血疗是一种用激光直接照射血液的治疗方法,激光血疗与输液的治疗原理不同,前一种是激光直接照射血液作用于中分子物质;后一种是让药物进入血液。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的王铁丹教授告诉本报记者:“如果药物与激光不发生反应,那么,由于药液挡住了激光与血液的直接接触,激光血疗的效果达不到;如果所注射的药物与激光发生反应,那就可能直接导致药物的变性,对患者的身体健康也会构成威胁。”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这种激光治疗仪的输出功率可以在0-5毫瓦之间调节,而且医生是根据感觉设置,一般都调至4毫瓦以上。对于这种情况,王铁丹教授感到不可理解。激光血疗中要求激光治疗仪的输出功率必须稳定在2毫瓦,血管内照射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如果使用不当导致输出功率过大甚至会致人死命。据王教授介绍,全国已经发生过多起因为输出功率控制不好而导致患者死亡的临床病例。

记者在现场看到,护士们正在使用的针头被称为“一次性光纤针”,上面明确地标有“不可输液”的字样;再看这些正在进行输液的药物,如丹参、黄芪、鱼腥草、头孢拉定、治菌必妥等药物的外包装上也标有“避光保存”的字样。

那么,这些明明要求避光保存的药物直接用激光照射后到底会发生什么样的作用呢?本报记者来到上海嘉兴地段医院,就此事与专门负责为激光输液开处方的内科大夫进行了这样的交谈。

记者:“你们做过临床实验吗?这样会不会对病人产生什么影响?”

医生:“没做过实验,但肯定没事的,我们用了这么久,也没听说这个治死过人。”

在随后的5天时间里,记者对上海市的乍浦地段医院、提篮桥医院、嘉兴地段医院、杨浦地段医院、杨浦中医院、控江医院、曹家渡地段医院、华阳地段医院、彭浦地段医院、临汾医院等20多家医院进行了暗访,发现这些医院都在使用这种疗法。

有业内人士介绍,医院之所以把本来不该同时进行的输液和激光照射同时进行,恐怕与经济利益有关。本来,如果先输液再进行激光血疗,需要2个小时才能挣到40块钱的治疗费,而现在把两种治疗混在一起进行,一个小时就可以挣到同样的钱。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种“HE-NE激光仪”市场价格最便宜的只有一个激光输出孔的单路激光治疗仪报价在4000元左右,双路的近万元。这样价格不菲、治疗效果不明、产品标识不清的治疗仪器,为什么会被这么多医院接受呢?

上海激光技术研究所销售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医院的设备都是我们送的。”销售企业的利润又从何体现呢?他说:“随机得买针,如果销售企业的针进价是7元,卖给医院是9元,每个差价两元。机器报价是9500元,那么,医院就得买5000套针。”在暗访中记者了解到,患者使用一次激光治疗仪就得交费40元,其中利润可想而知。

为了解这种激光输液治疗方法的科学性,记者从8月11日起在京城连续采访了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测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国家药典委员会等多家权威机构的权威专家。

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周先生对此大为诧异:“不同的药物对于光的反应不同,如果药物需要经激光照射的话,应该先进行光敏反应实验,经过长期的临床验证,经国家药监部门审批后才能正式使用。”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中心的张女士表示,由于此前从没听说过激光直接照射点滴药液的情况,国家也没有对药品在激光照射下的反应进行过实验检测。但是从直观上来看,激光可能会对许多药物产生光化学反应。

据了解,目前国家药监局在获悉发生在上海等地的激光输液流行情况后,正在组织有关专家对药物在激光直接照射下可能发生的反应进行实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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