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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网聊已婚女白领竟遭恐吓患上精神障碍

发布日期:2014-11-22 06:22:20 浏览次数:1595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她是电视台女主播,她是公司女白领,她们通过网上聊天相识,不久却反目成仇,女白领通过语言刺激和威胁恐吓,使女主播患上了严重精神障碍

在协商未果之后,女主播将女白领告上法庭,索要8万余元赔偿。近日,南京市中院对这起同性聊天引发的人身损害索赔案作出终审判决,女主播胜诉。

今年36岁的宋丽是南京市一家电视台的主持人兼记者,容貌出众,在当地很有名气。

2008年,宋丽在网上认识了王凯。王凯大宋丽几岁,能说会道。两人相识后聊得很投机,不久还见了面。

随后,王凯在妻子、女儿面前炫耀,称自己认识电视台的一个主持人。此言一出,引起了他妻子陈虹的极大兴趣。

陈虹也很漂亮,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财会工作。

2008年2月14日晚,王凯正在家中和宋丽通过网络聊天,领导打来电话。就在王凯去客厅接电话的间隙,陈虹坐到电脑前和宋丽聊了起来。

陈虹亮明自己的身份,提出想和宋丽做姐妹,之后,两人加了QQ。这晚,两人聊得很开心,还开了视频看到了对方的真面目,并交换了手机号。

让宋丽感到纳闷的是,以后每次与陈虹在网上聊天时,陈虹都要她开视频,并经常把话题扯到她如何漂亮上,有些话还有点肉麻。此外,陈虹还告诉宋丽,他们夫妻之间关系不好。

不久之后的一天晚上,陈虹又约宋丽上网聊天,不断向她示好。

宋丽突然意识到:“难怪他们夫妻关系不好,莫非陈虹性取向异于常人?”

宋丽克制着和陈虹继续聊,很快就证实自己的判断,并立即中断了与陈虹的对话。

经过慎重考虑,宋丽把这个“惊人发现”告诉了王凯。听说结婚多年的妻子竟然有“双性”取向,王凯简直不敢相信。

当晚,王凯请宋丽多做陈虹的工作,看能否把她拉回来。

宋丽这些天已经被影响得寝食不安,本打算将陈虹的QQ号拖入“黑名单”,但碍于王凯的求情,只好答应再试着劝劝陈虹。

然而,当她再次打起精神疏导陈虹时,情势却发生逆转。

在接下来的沟通中,陈虹反客为主,步步紧追宋丽不放,语言也变得更加大胆。更要命的是,宋丽只要采取回避的态度,陈虹就没完没了,搞得她不堪重负。

事态发展到这一步,宋丽不再抱有幻想。她把陈虹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如实告诉了王凯,并表示不再搭理陈虹。

王凯再也克制不住。他追问陈虹与宋丽发生了什么事,陈虹不愿正面回答。王凯挑破真相后狠狠教训了妻子,夫妻矛盾急剧恶化。2008年3月4日上午,王凯与陈虹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的当晚,陈虹找到宋丽问罪:“我今天和王凯离婚了,你应该最清楚这其中的原因。如果你不答应我,那我就不活了。我还要告诉你,在我死前我要开车先把你撞死……”陈虹发出如此言论,果真把宋丽吓住了。见宋丽不敢以硬对硬,陈虹又以语言刺激对方。

恐惧和厌恶情绪几乎在一夜之间将宋丽击倒,她告诉陈虹“我彻底被你搞垮了,已经没有心思工作和生活,你再不放过我,我也不想活了”。尽管如此,陈虹还是不放过宋丽,致使宋丽的病情加重,不得不到医院接受治疗。

再说王凯和陈虹离婚后,因担心祸及可爱的女儿,在女儿的一再恳求下,他于2008年4月底与陈虹复婚。而这一次,陈虹也答应了王凯的复婚条件,不再骚扰宋丽。尽管陈虹这次说到做到,但她对宋丽造成的伤害却已无法挽回。

2008年5月初,经南京脑科医院诊断,宋丽的精神病情被确诊为:心因性忧郁症、强迫症。女人与女人聊天,竟然“聊”出一起真真实实的精神障碍,实属罕见。宋丽无法正常工作,遵照医嘱,她不得不请长假休养康复。

获知宋丽的病情后,陈虹显得很紧张,她通过手机短信主动向对方赔礼道歉,请求宋丽原谅,但均遭到宋丽的拒绝,原因是宋丽已坚定了要向陈虹讨说法。

2008年5月4日,宋丽带着证据材料来到南京市浦口公安分局沿江派出所报案,希望警方依法对陈虹实施相关处罚,并责令其赔偿自己的损失。

两天后,派出所通知双方前来调处纠纷。陈虹委托丈夫和自己的姐姐全权处理。调解中,王凯认可宋丽陈述的事实,并代表陈虹向她道歉。尽管双方的谈判气氛尚好,但由于无法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最终无果而终。

同年7月2日,沿江派出所再次组织双方调解,依旧未能使对立的双方达成一致。

协商解决的路被堵死后,宋丽没有放弃。在收集和整理完相关证据材料后,她聘请了律师,并于2008年12月16日将陈虹告上南京鼓楼区法院,索要8万余元赔偿。

陈虹慌了。

2009年4月1日,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向法院提交宋丽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报告书,其结论为:宋丽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目前已经缓解。伤害事件与疾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

同年6月3日下午,鼓楼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宋丽一方当庭陈述了诉讼的事实和主张,向法庭出示了聊天记录、短信记录、原始病历及派出所两次调解记录。陈虹的代理人在庭上却辩称,被告既不认识原告、更没与原告聊过天或发过短信,原告的起诉纯属子虚乌有。

由于此案无先例可循,休庭后,主审法官还走访了沿江派出所、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及网络专家和相关证人,于2009年9月2日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原告虽然没有提供被告侵权的直接证据,但其所提供的间接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证明被告陈虹曾对原告进行过语言上的骚扰,导致原告精神受到极大刺激。依据上述认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陈虹败诉,并赔偿原告宋丽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总计7.75万元。本案受理费、鉴定费共4670元,亦由被告陈虹负担。

一审宣判后,陈虹不服,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上诉。南京市中院经过审慎审理,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法官提醒,此案的警示意义在于:虚拟空间里无论是同性还是异性,只要一方骚扰另一方并导致对方精神伤害达到严重程度,弄不好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文中当事人为化名)(据《法制日报—法制周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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