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托养机构缺乏 精神障碍康复者回归社会路漫长
刘阿姨今年62岁,老公比她大10岁。40岁的儿子一犯病,家里就乱成一团。自儿子18岁那年患上精神障碍症,22年来,夫妇俩一直深陷痛苦当中。“我们如果出事,儿子怎么办?”
郑阿姨家的情况也差不多。儿子上初中时突发精神障碍症,和和美美的三口之家生活轨迹从此改变。郑阿姨的丈夫3年前去世后,她开始担忧儿子的未来:“如果我也不在了,儿子无人看护,只有流落街头。”
郑阿姨四处寻找社会援助,却发现福州根本没有一个精神障碍康复托养机构。“像我儿子这样的精神障碍康复者,既进不了医院,也进不了社会福利机构。”
重症精神障碍,表现为思维、情感和行为的紊乱,有时不能自控。目前,我国对于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实行“家庭为主、政府为辅”的模式。患者往往处于“发病—住院—出院—复发—再住院”的恶性循环,许多家庭没有财力和精力负担得起对患者的长期管理,如果父母年迈或者家庭其他成员无力监管时,情况更糟糕。
“治疗精神障碍在医学上已经不是难题,关键在于治疗后社会功能的康复。康复者出院后,受歧视找不到工作,又因为找不到工作受到新的歧视,社会的压力易使病情复发。”郑阿姨说。
要么住院,要么“关”在家中,这是许多精神障碍患者的现状。而在一些发达国家,重症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期通常为几天或一两周,紧随其后的是3-6个月的康复训练期,这大大提高了他们回归社会的机会。
3年来,郑阿姨她们四处奔走,呼吁效仿省外的做法建立“精神障碍托养康复所”。这样,能够提供托养服务,让家属从长期的看护中解脱出来,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同时,给康复者提供一个没有歧视的宽松环境,而不再锁在家里,过上集体生活,甚至参加一些简单劳作,恢复自尊和自信,为重返社会做准备。
“精神障碍托养康复所”能够搭建起精神障碍康复者回归社会的桥梁。近日,郑阿姨的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她重新燃起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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