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精神障碍患者超百万
儿子将母亲送进精神病医院,入院后医生观察发现母亲精神正常,儿子才是精神病人。如何让精神卫生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下推进?市人大展开了专题调研———
本报讯(记者何清平)为争夺家庭财产,夫妻一方将另一方送入精神病院,这样的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精神病院收治病人究竟该有哪些程序,如何让精神卫生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下推进?昨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开展摸底调研,探寻启动精神卫生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
每年新增3万精神障碍患者
上午9点,位于江北金紫山的市精神卫生中心很安静,数百名精神疾病病人正在封闭的小院里,听音乐散步。阳光照在在院里散步的年轻病人身上,若非他们口中念念有词,看不出他们与常人有什么差异。
“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全市现有各类精神障碍患者超过100万。”来自市精神卫生中心的汇报显示,每年全市约有3万新发病患者,而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工作压力加大,心理与行为问题增长的趋势还将继续。
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看护、诊断和治疗等存在诸多问题
但目前,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看护、诊断和治疗等,都存在诸多问题。市精神卫生中心医教科科长蒋国庆表示,收治精神疾病患者时,病人可以自愿的方式入院,若病人不愿住院的,需监护人或看护人签字方可接收入院。正是这一手续,让精神病院在接收病人时,遭遇难题。
蒋国庆举了发生在某一医院一个真实的案例,“有一个儿子将他母亲送到我们医院,并详细讲述了他妈妈的发病症状,完全符合精神疾病的现表象,尽管他母亲进行了辩解,但医院还是进行了接收,将他母亲收住入院。”后来通过观察发现,母亲精神正常,这个儿子才是精神病人,他儿子讲述的是他自己的发病症状。“由于不能通过仪器进行诊断,对于精神疾病患者的判断依赖医生的诊断水平。”蒋国庆认为,这让极其个别“有心人士”钻了空子,目前,要杜绝此类事件,其一只能依靠医务人员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心,其二就是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疑难病例讨论制等医疗核心制度。
另一方面,由于精神疾病患者的诊疗期较长,普通家庭难以承担治疗费用,不少患者被“遗弃”在医院。“我们这里收治最久的患者,已经有30年了。”市精神卫生中心护理部主任王渝说,由于家人不愿意再管患者,患者出去又无法适应社会,只能一直待在医院。
除了家庭的抛弃,社会的漠视也让精神疾病患者处于边缘。王瑜说:“精神病人也会得心脏病,也会得肺结核,需要转诊到其他医院,但没有医院愿意接收。”精神病院医务人员担当了医生、陪护甚至保姆的职责,但目前这一领域的法律仍处于空白地带。“在这里工作的医护人员每个人都被病人攻击过。”王瑜指着自己眉头的伤痕说,这是一个病人拿茶杯砸的,他希望医生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障。
建议设立专项基金对患者进行救治
“应该尽快启动精神卫生立法工作。”市人大代表杨廷会已经连续两年针对精神卫生提交议案,呼吁早日立法。杨廷会建议,政府应设立专项基金对贫困患者开展专项救治,并通过立法明确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在精神疾病防治中的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同时加大对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
目前,国家《精神卫生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中,市人大调研组认为,应在上位法明确后,再制定地方实施细则,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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