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歹徒嫖娼时毒瘾发作 掐死卖淫女
2003年11月11日下午,贵州青年王涛在番禺区钟村镇一出租屋里与常某某在嫖宿过程中,毒瘾突然发作,可手头却没有钱买毒品,他决定抢劫常某某的财物。随后,王涛猛然扼住常某某的脖子,致其昏迷后再用毛巾反绑常某某的双手,之后把她塞到床底下,抢得人民币40多元后逃去。经鉴定,常某某因外界钝性暴力压迫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属他杀。
法院判决认为,王涛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广州中院依法以王涛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1年2月1日傍晚,翁源县青年徐富初在广州市机场路驾驶摩托车非法营运时,遇到迷路的小女孩张某某。徐富初假装热心地把张某某带到他的出租屋。当晚,徐富初要求和张某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徐富初想强奸张某某,便扼住张某某的颈部,致张某某当场死亡。次日凌晨,徐富初将张某某的尸体包裹后,载至白云区一大学宿舍工地工棚外抛尸。
法院判决认为,徐富初强奸幼女,构成强奸罪。广州中院依法以徐富初犯强奸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贵州青年吴学军在番禺区某鞋厂打工期间,和同厂女工龙某某建立了恋爱关系。2002年7月,龙某某向吴学军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吴学军为此怀恨在心,伺机报复。8月25日中午,吴学军将浓硫酸朝龙某某的左脸泼去,龙转身准备逃离时,吴学军又将浓硫酸泼到龙某某的背部(经法医鉴定,龙某某的伤情为重伤,伤残程度为二级)。后吴学军喝剩下的浓硫酸、农药自杀,未遂。
法院判决认为,吴学军因恋爱不成,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特别严重残疾,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广州中院依法以被告人吴学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千龙网南方都市报作者:吴秀云穗法宣邓碧君鞠晓雄 乔莉编辑:郑海云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来源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