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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裂的癥狀及治療方法

发布日期:2014-11-05 11:14:42 浏览次数:1600

目錄1 拼音2 英文參考3 概述4 疾病名稱5 英文名稱6 別名7 分類8 ICD號9 脊柱裂的病因10 發病機制10.1 囊性脊柱裂10.1.1 脊膜膨出10.1.2 脊髓脊膜膨出10.1.3 脊髓膨出10.2 隱性脊柱裂11 脊柱裂的臨床表現11.1 顯性脊柱裂11.1.1 脊膜膨出型11.1.2 脊膜脊髓膨出型11.1.3 伴有脂肪組織的脊膜(或脊膜脊髓)膨出型11.1.4 脊膜脊髓囊腫膨出型11.1.5 脊髓外翻型11.1.6 前型11.2 隱性脊柱裂11.2.1 單側型11.2.2 浮棘型11.2.3 吻棘型11.2.4 完全脊柱裂型11.2.5 混合型12 脊柱裂的并發癥13 輔助檢查14 脊柱裂的診斷14.1 顯性脊柱裂14.2 隱性脊柱裂15 脊柱裂的治療15.1 顯性脊柱裂15.1.1 單純脊膜膨出或神經癥狀輕微的類型15.1.2 手術原則15.1.3 因脊髓神經發育不全所引起的下肢癥狀15.2 隱性脊柱裂15.2.1 一般病例15.2.2 癥狀輕微者15.2.3 癥狀嚴重并已影響正常工作、生活者15.2.4 浮棘癥者15.2.5 吻棘癥16 預后

1 拼音jǐ zhù liè

2 英文參考bifid spine

3 概述脊柱裂為脊椎軸線上的先天畸形,主要是在胚胎期的神經管閉合時,中胚葉發育發生障礙所致。關鍵在于椎管閉合不全。最常見的形式為棘突及椎板缺如,椎管向背側開放,以骶尾部多見,頸段次之,其他部位較少。病變可涉及一個或多個椎骨,有的同時發生脊柱彎曲和足部畸形。脊柱裂常與脊髓和脊神經發育異常或其他畸形伴發,少數伴發顱裂。

臨床上此種畸形十分多見,在普查人口中占5%~29%.其中多發于第1和第2骶椎與第5腰椎處。其發生原因主要是胚胎期成軟骨中心或成骨中心發育障礙,以致雙側椎弓在后部不相融合而形成寬窄不一的裂隙。單純骨性裂隙者稱為隱性脊柱裂,最為多見;如同時伴有脊膜或脊髓膨出,則為顯性脊柱裂,占1‰~2‰,后者在治療上相當困難,且多屬神經外科范疇。

顯性脊柱裂,可以并發雙下肢弛緩性癱瘓及大小便失禁

顯性脊柱裂應盡早施術,如因全身情況等原因推遲施術時,應對局部加以保護,尤其是對脊髓外露者,應防止感染。

99%以上的隱性脊柱裂病例勿需治療,但應進行醫學知識普及教育,以消除患者的緊張情緒及不良心理狀態。對于癥狀輕微的隱性脊柱裂患者應強調腰背肌(或腹肌)鍛煉,以增強腰椎局部的內在平衡。癥狀嚴重并已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的隱性脊柱裂患者,應先做進一步檢查,確定有無合并腰椎椎管或根管狹窄癥、腰椎間盤脫(突)出癥及椎弓斷裂等。對伴發者,應以治療后者為主,包括手術療法。

顯示脊柱裂腦脊膜膨出囊內常有神經根及脊髓受壓,因此可有運動及感覺方面障礙,預后欠佳。而隱性脊柱裂,一般預后較好。

4 疾病名稱脊柱裂

5 英文名稱bifid spine

6 別名cleft spine;cleft vertebra;hydrocele spinalis;rachischisis;spina bifida;柱裂

7 分類骨科 先天性發育性及遺傳性疾病 腰骶部畸形

8 ICD號Q76.0

9 脊柱裂的病因胚胎期第3周時,兩側的神經襞向背側中線融合,構成神經管,其從中部開始(相當于胸段)再向上、下兩端發展,于第4周時閉合。

神經管形成后即逐漸與表皮分離,并移向深部。漸而在該管的頭端形成腦泡,其余部位則發育成脊髓。

于胚胎第3個月時,由兩側的中胚葉形成脊柱成分,并呈環形包繞神經管而構成椎管。此時,如果神經管不閉合,則椎弓根也無法閉合而保持開放狀態,并可發展形成脊髓脊膜膨出。

脊柱裂的出現與多種因素有關,凡影響受精與妊娠的各種異常因素均有可能促成此種畸形的形成。

開始時,脊髓與椎管等長,第3個月后因脊髓的生長速度慢于脊柱的生長速度而使脊髓末端的位置逐漸上升。剛出生時脊髓末端位于腰3水平,1周歲時則升至第1、2腰椎之間,此后一直停留在這一節段。

10 發病機制根據脊柱裂病變的程度不同,大體上可將有椎管內容物膨出者稱顯性或囊性脊柱裂,反之則稱隱性脊柱裂。

10.1 囊性脊柱裂囊性脊柱裂(圖4-42)多發生于脊柱背面中線部位,少數病變偏于一側。根據膨出物與神經、脊髓組織的病理關系分為:

圖4-42 囊性(或顯性)脊柱裂縱切面示意圖

10.1.1 (1)脊膜膨出單純脊膜膨出者的囊腔內壁為硬脊膜及蛛網膜構成,囊內充滿腦脊液,其特點是脊髓及其神經根的形態和位置均正常,囊腔通過椎板缺損處形成較細的頸,有時此頸被粘連封閉。

10.1.2 (2)脊髓脊膜膨出此型較多。特點是有的脊髓本身即具有畸形,脊髓和神經根在骨裂處向背側膨出,并與囊壁及周圍組織發生程度不等的粘連,同時還具備脊膜膨出的特點。

10.1.3 (3)脊髓膨出脊髓膨出又稱脊髓外露、開放性或完全性脊柱裂,此型最為嚴重,也較少見。特點是除椎管和脊膜均敞開外,脊髓本身有時也完全裂開成為雙重脊髓畸形。病變表面由于血管外暴而呈紫紅色,酷似一片肉芽組織。因為有的脊髓中央管也隨脊髓裂開,所以病區常有腦脊液從裂隙或脊髓四周漏出。由于脊髓本身發育畸形,所以神經系統癥狀極重,多為完全性癱瘓,大小便失禁。患兒出生時局部尚平坦,隨后則隨顱內壓增高而隆起,但不成為囊狀。

10.2 隱性脊柱裂隱性脊柱裂(圖4-43)最常見于腰骶部,常累及第五腰椎和第一骶椎。病變區域皮膚大多正常,少數顯示色素沉著、毛細血管擴張、成膚凹陷、局部多毛現象。在嬰幼兒多不出現明顯癥狀;在逐漸成長過程中,如果發現排尿有異于同齡小兒那樣正常,或到學齡時夜間依然經常遺尿,則應考慮到可能為脊髓受到終絲牽拉緊張所致。成年人的隱性脊柱裂,多數病例無癥狀,僅在X線平片檢查時偶然發現。少數病例有遺尿,腰腿痛病史。但是由于脊柱裂部位椎管內可能存在著各種病理改變,如瘢痕、粘連或合并脂肪瘤等,致使脊髓和神經根受壓或牽扯,伴有神經系統癥狀,多表現為不同程度的腰痛、肌萎縮。馬蹄足畸形及大小便功能障礙等。

圖4-43 隱性脊柱裂縱切面示意圖

11 脊柱裂的臨床表現一般將脊柱裂分為顯性脊柱裂與隱性脊柱裂2種。

11.1 顯性脊柱裂為一種嚴重的先天性疾患,視伴發脊髓組織受累程度不同而在臨床上癥狀差異十分懸殊。其雖可見于頭及鼻根部,但90%以上發生于腰骶處。

囊性脊柱裂的病兒于出生后即見在脊椎后縱軸線上有囊性包塊突起,呈園形或橢園形,大小不等,有的有細頸或蒂,有的基底部較大無頸。包塊常隨年齡增大,表面皮膚或正常,或菲薄易破,有的菲薄呈半透明膜狀,如囊內為腦脊液,用手電筒照之透光,如囊內有脊髓、神經組織等,用手電照之不透光或可見到囊內組織陰影。患兒啼哭時則包塊張力高,安靜時背部包塊軟且張力不高,于包塊根部能觸摸到骨缺損的邊緣,說明囊腫與椎管內溝通。X線照片顯示椎管擴大,棘突及椎板缺損。如患兒安靜狀態時,包塊張力高,前囪隆起,可能同時伴發腦積水征。

脊髓脊膜膨出均有不同程度神經系統癥狀和體征,仔細檢查可發現患兒下肢無力或足畸形,用針刺患兒下肢或足,無反應或反應微弱,患兒稍大些即可發現大小便失禁,重者雙下肢呈完全弛緩性癱瘓。

脊髓外露生后即可看到,局部無包塊,有腦脊液漏出,常并有嚴重神經功能障礙,不能存活。

11.1.1 (1)脊膜膨出型脊膜膨出型以腰部和腰骶部為多見。其病理改變主要是脊膜通過缺損的椎板向外膨出達到皮下,形成背部正中囊腫樣腫塊。其內容除少數神經根組織外,主要為腦脊液充盈,因此透光試驗陽性,壓之有波動感,重壓時出現根性癥狀。增加腹壓或幼兒啼泣時,此囊性物張力增加。其皮膚表面色澤多正常;少數變薄、脆硬,并與硬脊膜粘連(圖1,2)。

11.1.2 (2)脊膜脊髓膨出型脊膜脊髓膨出型較前者少見。除脊膜膨出外,脊髓本身亦突至囊內,見于胸腰段以上,椎管后方骨缺損范圍較大。膨出囊基底較寬,透光試驗多陰性,手壓之可出現脊髓癥狀(應避免加壓性檢查)。多伴有下肢神經障礙癥狀(圖3)。

11.1.3 (3)伴有脂肪組織的脊膜(或脊膜脊髓)膨出型即在前兩型的基礎上,囊內伴有數量不等的脂肪組織,較少見。

11.1.4 (4)脊膜脊髓囊腫膨出型脊膜脊髓囊腫膨出型即脊髓中央管伴有積水的脊膜脊髓膨出。此型病情嚴重,且臨床癥狀較多,易因并發癥而難以正常發育,易早逝。

11.1.5 (5)脊髓外翻型脊髓外翻型即脊髓中央管完全裂開,呈外翻狀暴露于體表,伴有大量腦脊液外溢,表面可形成肉芽面。此為最嚴重的類型,因多伴有下肢或全身其他畸形,且多有雙下肢癱瘓等,癥狀復雜,死亡率甚高。

11.1.6 (6)前型前型指脊膜向前膨出達體腔者,臨床上甚為罕見,僅從MR檢查中發現。

11.2 隱性脊柱裂隱裂在背部雖沒有包塊,但病區皮膚上常有片狀多毛區或細軟毫毛,或有片狀血管等。有的病區皮膚顏色甚濃,或棕色,或黑色,或紅色,有時在脊椎軸上可見潛毛孔,有的實為一竇道口,壓之有粘液或豆渣樣分泌物擠出來,椎管內多存在著皮樣或上皮樣腫瘤。隱裂可引起腰痛、遺尿、下肢無力或下肢神經痛,但是大多數無任何癥狀。

較顯性脊柱裂多見,因不伴有硬膜囊異常,臨床上少有主訴,因此需治療者更屬少見。一般分為以下5型。

11.2.1 (1)單側型單側型即椎板一側與棘突融合,另一側由于椎板發育不良而未與棘突融合,形成正中旁的縱形(或斜形)裂隙。臨床上時可發現,單純此種畸形一般不引起癥狀。

11.2.2 (2)浮棘型浮棘型即椎骨兩側椎板均發育不全,互不融合,其間形成一條較寬的縫隙,因棘突呈游離漂浮狀態,故稱之為“浮棘”。兩側椎板與之有纖維膜樣組織相連(圖4)。此型在臨床上常伴有局部癥狀,嚴重者需手術治療。

11.2.3 (3)吻棘型吻棘型即一個椎節(多為第1骶椎)雙側椎板發育不良,棘突亦缺如,而上一椎節的棘突較長,以致當腰部后伸時,上一椎節棘突嵌至下一椎節后方裂隙中,似接吻狀,故在臨床上稱“吻棘”,又稱“嵌棘”(圖5)。可出現局部或根性癥狀,對其中嚴重者,應行手術將上椎節棘突下方做部分或大部截除。

11.2.4 (4)完全脊柱裂型完全脊柱裂型指雙側椎板發育不全伴有棘突缺如者,形成一長型裂隙(圖6)。此型在臨床攝X線平片時常可發現,其中90%的病例并無癥狀。

11.2.5 (5)混合型混合型指除椎裂外尚伴有其他畸形者,其中以椎弓不連及移行脊椎等多見。

12 脊柱裂的并發癥顯性脊柱裂,可以并發雙下肢弛緩性癱瘓及大小便失禁。

13 輔助檢查正、側位X線片能顯示脊柱裂及浮棘,顯性脊柱裂之膨出形亦可顯示。

14 脊柱裂的診斷14.1 顯性脊柱裂由于患兒體表上的畸形,早期即為家人或助產士所發現。視脊膜、脊髓等膨出的程度,脊髓有無發育不全,以及早期在處理上是否合理等的不同,在臨床上可出現輕重差別懸殊的主訴與體征。神經組織損害嚴重者,可出現雙下肢弛緩性癱瘓及兩便失禁等,而單純脊膜膨出者則可能無任何主訴。

脊柱裂的診斷不難,可根據后背中線囊腫、其隨哭聲而飽脹、伴或不伴神經癥狀等而進行診斷與鑒別診斷。

14.2 隱性脊柱裂(1)80%以上的病例臨床上并無任何主訴,亦無體征可見,多在體檢時偶然發現。

(2)浮棘者:因腰骶部后結構發育不良,易出現腰肌勞損等慢性腰痛癥狀,壓迫局部可有痛感或下肢神經放射癥狀,尤以腰椎過度前屈或后伸時最為突出。確診需依據正位X線平片或CT檢查所見。

(3)吻棘型病例:易過早出現腰痛,尤其是腰部后伸時,可因吻棘的尖部嵌入裂隙致深部組織受壓而出現疼痛,嚴重者向雙下肢放射。確診尚需依據正、側位X線平片等。

(4)合并其他畸形者:癥狀多較明顯,易在早期攝片時確診。

15 脊柱裂的治療15.1 顯性脊柱裂15.1.1 (1)單純脊膜膨出或神經癥狀輕微的類型應盡早施術。如因全身情況等原因推遲施術時,應對局部加以保護,尤其是對脊髓外露者,應防止感染(圖7)。

囊性脊柱裂幾乎均須手術治療。如囊壁極薄或已破,須緊急或提前手術,其他病例以生后1~3個月內手術較好,以防止囊壁破裂,病變加重。如果囊壁厚,為減少手術死亡率,患兒也可年長后(1歲半后)手術。手術目的是切除膨出囊壁,松解脊髓和神經根粘連,將膨出神經組織回納入椎管,修補軟組織缺損,避免神經組織遭到持性牽扯而加重癥狀。對脊膜開口不能直接縫合時,則應翻轉背筋膜進行修補。包扎力求嚴密,并在術后及折除縫后2~3日內采用俯臥或側臥位,以防大小便浸濕,污染切口。

15.1.2 (2)手術原則是將后突的脊髓或神經根放歸椎管(先分離松解四周的粘連),之后切除多余的硬膜囊及修補椎板缺損處(植骨等)。

15.1.3 (3)因脊髓神經發育不全所引起的下肢癥狀可在修補術后選擇相應的矯形術或矯形支具治療,亦可同時進行。

15.2 隱性脊柱裂15.2.1 (1)一般病例99%以上的隱性脊柱裂病例勿需治療,但應進行醫學知識普及教育,以消除患者的緊張情緒及不良心理狀態。

15.2.2 (2)癥狀輕微者對于癥狀輕微者應強調腰背肌(或腹肌)鍛煉,以增強腰椎局部的內在平衡。

15.2.3 (3)癥狀嚴重并已影響正常工作、生活者應先做進一步檢查,確定有無合并腰椎椎管或根管狹窄癥、腰椎間盤脫(突)出癥及椎弓斷裂等。對伴發者,應以治療后者為主,包括手術療法。

對于長期排尿失常或夜間遺尿或持續神經系統癥狀加重的隱性脊柱裂,仔細檢查后,應予以相應的手術治療。手術的目的是切除壓迫神經根的纖維和脂肪組織。在游離神經根時力求手術細致,或在顯微鏡下手術,可以避免神經損傷。

15.2.4 (4)浮棘癥者不應輕易施術,單純的浮棘切除術早期療效多欠滿意,主要是由于浮棘下方達深部的纖維組織多與硬膜囊粘連,此常是引起癥狀的原因,而企圖切除此粘連組織多較困難,應慎重。一般在切除浮棘的同時,將黃韌帶切開并翻向兩側(圖8,9)。

15.2.5 (5)吻棘癥可行手術將棘突尖部截除之(圖5)。

16 預后顯示脊柱裂腦脊膜膨出囊內常有神經根及脊髓受壓,因此可有運動及感覺方面障礙,預后欠佳。

對于出生時雙下肢已完全癱瘓及大小便失禁,或尚伴有明顯腦積水的脊髓脊膜膨出,手術后通常難以恢復正常。甚至加重癥狀或發生其他并發癥。脊髓膨出的預后很差,目前尚無理想的手術療法。患兒多于生后不久即死于感染等并發癥。

而隱性脊柱裂,一般預后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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