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储物间 煤气爆炸烧伤小两口
2日11时20分,家住玉河明珠小区16栋3单元2楼的李大爷正在家里准备午饭,突然“砰”的一声,他被脚下一声巨响和震动吓了一跳,跑到窗口往楼下一看,只见一名男子横躺在他们单元门口的绿化带上。“当时那名男子浑身都是被烧伤的痕迹,脸上全是血,衣服也烂了。不一会,从储藏间里又跑出来一个女的,那女的衣服烂了,皮肤也被烧坏了。储藏间里面都是火,冒出很大的烟,旁边的绿化带都被烧坏了。当时可能那两个人正在做饭,太吓人了。”回忆起当时的情形,李大爷仍心有余悸。随后,李大爷赶紧拨打了110和120,很快两名伤者在周围居民的帮助下被送往了医院。
11时40分,记者赶到事发的储物间时,大火已被及时赶到的消防员扑灭。该储物间已被烧得面目全非,面积约有19平方米,由两个小房间组成,只有两扇30厘米左右的小窗用于通风。记者了解到,该储物间的房主就住在2单元的3楼,爆炸发生时房主并不在家。
“房主将这个储物间改造后租给别人住,从地面向下挖了很深做成房间,可里面连厕所都没有,通风也很不好,真的很不安全。”住在同一个小区的一位姓应的大娘说。应大娘还告诉记者,像这种私自改造自家储物间出租的情况,在他们小区有很多,他们向物业反映过,可一直没得到解决。
对于爆炸的原因,负责灭火的消防员称,由于液化气泄漏,加上通风不畅,明火引发了气体爆炸,还好液化气罐并没有爆炸。据了解,受伤的两人是一对夫妻,由于工作繁忙,没时间装修新买的房子,就租了这个储物间作为暂时过渡之用。
不过,该小区物管工作人员却说:“周围群众说有人看到他们两口子吵架,点燃了液化气罐,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们也不清楚。”当记者问到,居民储物间是否可以私自改造对外出租时,物管表示他们对此并不知情。
12时15分,记者来到南昌市九四医院急诊部。伤者的母亲唐女士告诉记者,儿子和儿媳租住储物间有两个多月,8月份的时候就出过一次事,那时是煤气中毒。“上次就够危险的了,谁想今天又出事了。”说到这,唐女士忍不住哭了起来:“小两口不可能吵架啊,当天早上还给我打过电话,说要一起吃晚饭。”记者了解到,唐女士儿子租住的储物间里共有两个液化气罐,分别用做煮饭和洗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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