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官龚勇心梗猝死
重庆检察官龚勇心梗猝死
14年侦办文强等大要案15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发布时间:2011-02-17 10:10:29【我要纠错】【字号大默认小】【打印】【关闭】
法制日报重庆2月16日电 记者徐伟 记者今天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曾经直接侦办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原总队长陈洪刚、宁夏自治区原副主席李堂堂等诸多大案要案的重庆检察官龚勇,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于2011年2月4日(大年初二),突发心肌梗死,倒在了职侦第一线。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雷万亚介绍,龚勇年仅39岁,生前任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察局侦查处副处长,主持侦查处工作。去世前的大年三十,龚勇仍在攻坚“12.14”专案,还为犯罪嫌疑人送了鸡汤。
2月2日,龚勇回巫山老家与家人团聚,饭间突然喊一声“我不行了……”,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来发现,他的遗体上贴有伤湿膏。
雷万亚说,龚勇作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职侦局侦查处主持工作的副处长,直到春节前,仍然在加班,他的猝死与长期忙于职侦工作,疲劳过度有关。去世前,他正查办“12.14”专案,这是一件正厅局级案件。此案正在攻坚阶段,一个多月以来,龚勇加班加点办案,几乎每天都睡得很晚。14年里,龚勇主办、参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00余件,其中大要案150余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据悉,龚勇逝世后,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发来唁电;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出批示:向龚勇同志家属表示哀悼和慰问!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给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敏来电,请余敏代他向龚勇同志的亲属表示慰问和哀悼!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敬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也分别来电慰问和致哀。
龚勇曾先后被巫山县评为“执法模范”、“先进工作者”、“十佳青年”、“政法卫士”,被共青团重庆市委等15家单位授予“重庆市优秀青年卫士”称号,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授予“重庆直辖10年检察功臣”、“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第二届“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优秀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十佳侦查员”等称号,并多次荣记个人一等功、二等功,被中共重庆市委授予“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直辖十年建设功臣”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称号,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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