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女童因呕吐治疗期间死亡医院人道主义补偿
南国都市报8月1日讯(记者王龙风)7月29日,白沙县一名未满3岁的女童因为呕吐,呼吸困难被送往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治疗。次日,因病情未见好转又被送往该院抢救治疗,但不幸的是,当晚女童便在医院内死亡。事发后,白沙黎族自治县政府积极介入调解,8月1日,县人民医院给予女童家属人道主义补偿,县政法委牵头组织介入调查此事。
女童2岁11个月大。7月29日,白沙县人民医院医生初步诊断女童患有急性左心衰竭、中毒性心肌炎、急性胃炎、支气管炎等症状。当晚女童在医院内打吊针直到次日凌晨5点。因病情未见好转,7月30日中午,女童家属再次带女童来到该医院治疗,依旧是打吊针。30日晚上,女童再次发生呕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当晚12点左右,女童便离开人世。
白沙县人民医院作出的女童《24小时死亡记录》显示,女童死亡原因为急性左心衰竭,死亡诊断有急性左心衰竭、中毒性心肌炎、支气管肺炎、急性胃炎等。根据该医院作出的《抢救记录》,在女童死亡前,医院方面对其采取了吸氧、吸痰、心电监护、测心率、呼吸、脉搏、血压、血氧饱和度,及注射药物等检查和急救措施,但经过60分钟的时间抢救,女童依旧抢救无效死亡。
8月1日上午,白沙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当地卫生局、公安局、信访办、医院等方面就此事展开协调沟通工作。白沙县政法委为女童家属出具一份告知书作出如下意见:由医院方面给予女童家属必要的人道主义补偿;对该起医疗事件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医生先进行调离岗位处理,让家属等待尸检及调查结果,待结论出来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如属院方责任,由医院承担相应后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医院设立医患纠纷办公室和患者进行沟通和申诉;死者家属要在符合规定的法律程序下进行合理的表达和诉求;处理医疗纠纷途径有: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通过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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