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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打保胎针后流产 家属疑医院伪造签名推责1

发布日期:2014-10-20 23:12:48 浏览次数:1595

羊城晚报东莞讯记者谢颖报道:前年8月12日,是一个让罗国华无法忘记的日子。他的妻子李光菊怀孕7个月腹痛入院,没想到打过一剂进口保胎针后却让他永失爱子,他翻出病历告诉记者,医院事后在病历上伪造了一个家属签字,“他们怎么能用这种方法推脱责任呢?”罗先生将厚街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4万元,却收到了两份鉴定结果不同的司法鉴定书。厚街医院表示,将继续申请第三份司法鉴定。

据罗国华向记者回忆,2011年8月10日,怀孕7个月的妻子突然肚子痛,有些见红,心急之下他赶紧将妻子送往厚街医院。当时,主治医生表示,孩子7个月也可以生下来,但要在保温箱里放一段时间,如果要保胎,就需要住院打保胎针。罗国华心想,既然医生说了能保胎那就打保胎针吧。于是,妻子李光菊先打了一针国产保胎针,但宫缩却仍不见好转。到了第二天,主治医生表示,用进口保胎针“安宝”效果可能更好一些,但在用针前,罗先生需要签订一份告知协议,对事后可能出现的危险知情。“当时医生说,保胎针很多人用,你这种情况很常见”,罗先生想想就签了字。

但情况似乎不妙,“中午11时打过针后,到15时35分都没有护士过来监测胎儿心跳。”到了15时35分,妻子继续腹痛难耐,医生此时监测发现胎儿已死。这个噩耗让妻子李光菊当场吓晕了过去。

孩子没了是否与医院有关?出院那天,罗国华特地向院方要了一份病历,这时他才发现,在用针前的谈话记录上多了一行小字“先兆早产:可能发展为早产临产,早产儿存活率较低,各器官发育不成熟……”下面还签了妻子李光菊的名字。

“我们从未签过这个名!”发现这个签名后,罗国华气愤难平,“事前我签这份谈话记录时,并没有这些小字,医院怎么能推卸责任呢?”于是,他一纸诉状将厚街医院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4万元,并要求医院当面道歉。

[责任编辑: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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