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男子透析感染丙肝 凑齐20万仍无法换肾
他回忆,刚做透析时,自己并没有做打长期战的准备。虽然每次透析,比牙签还粗的针头进入手腕时,总会让他疼得“一哆嗦”,他却没有像其他病友一样,在手腕内侧做用来减轻疼痛的“动静脉漏”。他盘算,做了“动静脉漏”会使胳膊的力气不如从前,如果半年内能换肾并康复,就没这个必要了。
每次透析时,第一针扎进腕部内侧的动脉上,用于引血,第二针则扎进肘窝处,作为进血口。两针头间由透析管路与透析机相连。
生病后,辞掉工作的冯雪源过着家与医院之间两点一线的生活。“就当休了个长假”,他想。那时的冯雪源相信,只要等到肾源,他就能重新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冯雪源记得,透析半年多后的一天,时任透析室主任于大海告诉他,需要被分离到隔壁一间透析室,因为他得了丙肝。
比冯雪源更后知后觉的,还有现年54岁的于德胜、52岁的王淑贤和65岁的乔翠芹。“开始还以为是特殊照顾,和病友聊天才知道这一屋人都得了丙肝。”于德胜等3人回忆说,起初,医生并没告知他们被分离出来的原因。
“一年多时间里,东丰县医院30多名透析患者中,有22人感染丙肝,其中1人为误诊。”于德胜回忆,此后再没听说有谁感染过丙肝。多名患者告诉本报记者,到今天,21名明确患有丙肝的尿毒症患者已有9人先后离世。
被分离到单独的透析室后,反应过来的丙肝患者质问院方,得到的答复是,“你本身就携带丙肝病毒”,或是“长时间透析容易感染”。
当时,很多人相信于大海说的“二三十年不会发病”的话,买了些保肝药品,就没再做其他治疗。有些人则觉得,得了尿毒症已经没几年活头了,要是能活个二三十年,也算赚了。更有人说,按照甲、乙、丙的排序,丙肝在最后,应该是“最不要紧的病”。
她不想因为丙肝拖累丈夫,对方也没有再继续生活的想法,在感染丙肝后不久,于洪华和丈夫离了婚
一年多时间里,在同一医院透析的尿毒症患者中,如此密集地相继感染丙肝,这让冯雪源等人开始怀疑,“是不是因为医护人员操作不当,把大家都传上了”。
2005年就患有尿毒症的于洪华,曾在吉林省梅河口市的一家医院透析过两年。她记得,那家医院在给患者透析前,要对透析机进行半小时到40分钟的消毒。但在东丰县医院,“前面透析的人一下床,患者就换上自己的床单、铺上自己的被子,进行透析,没见过医护人员对透析机进行消毒”。
刚得知被感染时,于洪华每天都要去透析室找于大海“讨说法”。“透析科医生给了我提高免疫力的10支注射用胸腺五肽。”于洪华说,这是她抗争的唯一结果。
未患丙肝前,虽然已被尿毒症折磨多年,于洪华并没觉得日子太难过。她在县城一家超市做售货员,每月有600多元的工资。早上,她从县郊的家里骑电动车去医院做透析,结束后去超市上班,下班后还能去学校接女儿。
丈夫则种了两晌玉米地,农闲时去县城打零工。家中虽有尿毒症患者,夫妻俩依然精心经营着三口之家。
当记者提出要给于洪华母女合张影时,12岁的小姑娘蹭地爬上炕,双手从后背搂住母亲的脖子,微笑着望向镜头。“我不怕被传染,我想把肾捐给妈妈,这样就能一直在一起了。”小姑娘笑呵呵地说。
“当事人血液透析治疗时间较长,加之当时医疗设备及条件所限,感染丙肝可能与院方有一定联系”
即便四处“遭人嫌弃”,但大多数丙肝感染者回忆,因为“医盲”,几年来他们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这种病的严重性。直到去年,看到其中一名病友临死前腹部肿大,他们才“真正害怕起来”。
在东丰县医院,69岁的李春贵是患尿毒症并染上丙肝的人中年纪最大的一个。“他的肚子鼓得和排球一样,按上去像是装了水的气球,可吓人了。”透析时碰到李春贵的冯雪源吓坏了。
2013年9月,10多名感染丙肝的尿毒症患者开始联合起来,找到东丰县医院负责人。他们提出,医院对他们感染丙肝负有责任,既然县医院没有专科门诊,医院就应带他们去省级医院进行检查,确定病情。
“医院没同意直接带我们去长春,而是采集每人的血液送到长春化验。但当我们索要化验结果时,院方不给,只是说我们都不严重。”多名患者告诉记者。
对此说法,东丰县医院院长江礼庭回应:“能那么干吗?那不是伤天害理嘛。这种情况不可能发生。”
于洪华回忆,2013年10月,东丰县医院又给感染者们做了彩超,结果显示“除个别人有脂肪肝,其他人的肝、胆、脾和胰腺普遍正常”。很多人为此感到庆幸,但也有人怀疑县医院的结论,仍坚持要去长春的医院检查。
“想去可以,但医院的条件是我们必须先签一份协议。”于洪华等人说。
2013年12月17日,13名患者分别与东丰县医院法定代表人江礼庭签署了名为《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协议。
在13份协议书中,共同的内容是:“当事人血液透析治疗时间较长,加之当时医疗设备及条件所限,感染丙肝可能与院方有一定联系。”“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院方一次性赔偿患方后续治疗费人民币陆万元整;由院方免费为当事人每季度做一次肝功及病毒定量检测;患方获赔后,自愿放弃以此次治疗行为的其他权利主张。”
对于协议中“感染丙肝可能与院方有一定联系”的说法,江礼庭向本报记者解释说:“他们当时是不是在我们医院感染的丙肝还都不好说,可能与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举例说:“一个病人如果本身是丙肝携带者,由于当时设备有限,检测不出来,能说是在我们医院传染的吗?”
江礼庭不否认的是,“五六年前,县医院的做法是,谁来了就给谁直接做透析,没有条件做化验。直到3年前,才能做到在为患者做透析前,检查其是否有传染类疾病”。
对于部分患者提出“透析机器曾不消毒,就让第二个人使用,而感染丙肝”的说法,江礼庭听后沉默片刻,低声说:“不应该是这样的。”
“一开始,大家都不愿签这份协议。”于洪华等人说,但又一想,患病多年,家中早已家徒四壁,“6万元虽然不多,也是救命钱”。
就在签署协议的5天后,13名患者由东丰县医院出车、医护人员陪同,去往位于长春市的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二部,进行了消化系统彩超和丙肝病毒测定等检查。
这次却得到了与两个月前东丰县医院大相径庭的检查结果。于洪华等多人的彩超结果显示“肝实质性转变”或是“肝硬化”,而梁雪莲等多人的丙肝病毒检测数据显示,病毒大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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