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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监督局发布预防食物中毒预警公告

发布日期:2014-11-14 20:22:34 浏览次数:1595

随着夏季的来临,气温逐渐升高,食物中毒进入了高发季节。河北省卫生监督局网站发布预警公告,提醒广大群众夏季谨防食物中毒。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或者药监部门报告,并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等,以备调查中毒原因。

公告提醒民众,在购买食品时应到信誉好、质量把关严的超市或市场;不要购买无证摊贩及卫生状况差的街头摊点制作的熟食品;选购食品时要看清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不要购买过期、不新鲜或变质的食品。

冰箱储存食物时要避免生、熟食品混放,防止交叉污染;刀、墩及制作食品的容器要做到生、熟分开并经常进行消毒;在加工四季豆、新鲜黄花菜、豆浆等含天然毒素的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

熟食冷菜要现吃现做,熟食、冷菜应妥善保存,隔顿、隔夜菜要彻底回锅加热;瓜果、蔬菜在加工食用前最好先用清水浸泡半小时,去除食品上农药的残余药物。

慎食海水贝类,不要购买被赤潮污染的贝类海产品;制作前要用清水浸养一段时间,定期换水排除体内毒素,剔除内脏、生殖器、卵子等;加工时要彻底烹煮至沸点。

各类餐饮单位要强化卫生责任意识,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在购买食物、原料时做到认真查验,严格索证,不使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原料、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超过保质期限和腐败变质的食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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