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人酒店用餐后食物中毒 原因不明酒店仍被判赔
事发第二天,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报告。卫生局立即派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
同时,卫生局对患者及酒店从业人员采集的肛拭子、酒店当天供应聚餐的留样食品和17份公用餐具分别进行了食物中毒常规致病菌以及有机磷农药检测,实验室均未能检出致病因素。
天河区卫生局认为,综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实验室检验结果以及病人潜伏期和临床表现,依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的相关规定,经过讨论分析,判定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
14人中毒,却查不出原因,责任谁负?精神损害该不该赔?去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开庭,原、被告在法庭上展开激辩。
酒店方认为,检测结果是“原因不明食物中毒”,就说明不是酒店的食物所致,而且中毒后未出现严重后果,拒绝赔偿精神抚慰金等。
原告代理律师罗荣重则认为,卫生局的检测并不全面,检测报告中显示当天菜谱中的一个汤品和饮用的茶水并没有检测,对含有植物的食物也没有全部进行农药检测。“技术上查不出食物中毒的原因,不等于否定食物中毒。而且,周年庆典活动请了公司在珠三角各地市的商业伙伴,中毒事故给公司形象造成很大影响”。
天河区法院一审后认为,酒店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卫生局疾控中心经检测未能检出致病因素,故酒店对本次食物中毒事件并未有明显的过错。其次,酒店积极配合王某去医院就诊,王某也未举证因本次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综上,原告诉求依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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