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部门受理解决一起食物中毒投诉案
鄂尔多斯市工商部门受理解决一起食物中毒投诉案发布时间: 2011-05-13【我要纠错】【字号大中 小】【打印】【关闭】本网讯 5月12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工商局城川工商所受理并成功调解了一起跨年度食品中毒索赔未果投诉案,为消费者讨回了公道。
2010 年11月25日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城川镇小学的教职工在植树过程中在珠和社区某饭馆就餐,当天下午有21人出现了身体不适、头晕、肚痛以及上吐下泻等症状,患者立即到城川卫生院进行救治,经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中毒者找到饭店老板理论,饭店老板答应支付受害者医药费及精神补偿费,然而,时隔近5个多月,饭店老板只支付了中毒者到医院救治时的费用,其他费用一推再推,不予支付。 2011年5月12日,受害人联名到城川工商所投诉,要求讨个说法。
接到投诉后,城川工商所执法人员经过认真调查了解,得知该饭店老板在冬储时腌制了自家打过农药而未到销售期的白菜,导致了就餐者食用后中毒。城川工商所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由该饭店再分别支付每名中毒者精神损失费补偿1000 元,共赔偿21000元。(宋丽冰 马兰英 )
来源:法制网——包头频道(责任编辑:贾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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