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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过期馅饼 老人食物中毒高烧39

发布日期:2014-11-26 06:20:24 浏览次数:1600

本报记者 楚燕 通讯员 陈芳 高树灼

王老太和老伴住在一起,过年期间几个儿女纷纷从外地回来看望老人,带了不少好吃的东西,加上亲戚朋友送的,家里食品堆成了小山。有些食品保质期短,两个老人舍不得扔,只得加紧吃。前几天,王老太早上吃了块馅饼、喝了杯热牛奶后,突然觉得恶心、想吐,紧接着畏寒怕冷,大中午的穿着棉袄窝在背子里还瑟瑟发抖,下午就开始发烧,一度烧到39摄氏度。后来检查食物,发现那盒馅饼已经过期五六天了。

医生分析说,王老太很可能是吃了不洁变质的食物引起发烧。

市第一医院消化内科主任郑建玮解释,王老太吃了变质的馅饼,首先表现为恶心、想呕吐,其实这是人体的自我防御功能,本能地要把体内不好的东西尽快排出去,腹泻也是同样的道理。

郑建玮说,目前,厦门气温较高,天气潮湿,有利于病菌繁殖,食物也容易变质,特别是含糖量高的食物。他建议市民不要一次性购买储存太多的食物,对于存放过久的食物,食用前应当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中山医院老年科陈治卿主任医师告诉记者,春季的确是食物中毒高发期,前几天她收治了一名50多岁的女患者,喝了变味的牛奶,一天吐了五六次。她提醒,有的食物虽然没过保质期,也可能因储存不当而变质,千万不要因为节俭而冒险食用。

有的人食物中毒后会表现出发热等症状。陈治卿强调,发热时不能随意使用退烧药,最好在医生指导下服药。发热是人体对外来感染的防御反应,有利于消灭体内的病菌。但是,发热可由多种原因引起,比如,胆结石发作、中耳炎结核病等,不同疾病引起的发热有不同的特点。如果擅自服用退烧药,会造成体温下降的假象,影响医生对疾病的判断。

发热虽能帮助杀灭病菌,但体温过高势必会伤害身体,应当采取措施退烧。郑建玮介绍,一般来说,体温不超过38.5℃,不必急着用退烧药,此时应当多喝水、多睡觉;体温超过38.5℃,特别是超过39℃时,就该想办法降温,否则会损害身体尤其是脑组织,降温措施包括物理降温、服用退烧药等。

【链接】春季谨防5种食物中毒

本报记者 楚燕 通讯员 卢家珍

根据厦门的地域特点和气候特点,我市卫生监督部门提醒消费者春季应防范5种食物。

一是霉变甘蔗。霉变甘蔗含有神经毒素,会损伤人体中枢神经系统。二是未煮透的四季豆。加热不彻底的四季豆留存的有毒物质会导致患者出现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痛以及头晕头痛和发热等症状。三是发芽或青皮马铃薯。如果吃土豆时口中有点发麻的感觉,则表明该土豆中还含有较多的龙葵素毒素,应立即停止食用。四是野蘑菇。毒蘑菇的毒性很强,中毒后发病快、病程短,中毒症状严重,若无特效解毒药,死亡率极高。五是河豚鱼。每年3月至5月为河豚鱼生殖产卵季节,此时的河豚鱼毒性最强。重症者常因呼吸衰竭窒息致死,目前对河豚鱼中毒尚无特效治疗方法。

如果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采用指压咽部等紧急催吐办法尽快排出毒物;尽快将病人送往附近医院救治;保护好中毒现场,就地收集和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其原料;立即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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