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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非户籍肺结核患者享受每月245元补贴

发布日期:2014-11-05 06:35:54 浏览次数:1595

结核病是一种古老的传染病,曾经被称为“人类历史上最大杀手”,夺去了数亿人的生命。我国结核病人绝对人数排世界第二,被结核杆菌感染的人占45%,全国有5.5亿人感染过结核菌。目前我市结核病疫情相对平稳,但结核病疫情状况不容乐观。市结核病医院院长刘作广介绍说,人口不断增加造成结核菌的广泛传播,使得低结核病疫情地区出现结核病回升的情况。第二个就是艾滋病的发病率迅猛增长,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人免疫力明显下降,令结核病的发病数量急剧上升。

我市对结核病的防治市政府非常重视,为减少流动人口结核病的发生,各级结核病控制机构要保证流动人口享受辖区居民的同等待遇。据结核病医院主任医师路希伟介绍,对辖区流动人口中的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和疑似肺结核病人进行免费胸部X光检查和痰涂片检查,为确诊的结核病人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物治疗,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高新园区、旅顺口区、金州新区非本地户籍人口肺结核患者,享受上述地区居民的同等待遇外,为病人提供每月45元交通补助及每月200元营养补助(初治患者发放6个月,复治患者发放8个月)。确保肺结核患者规律治疗,减轻疾病对患者造成的负担。根据相关规定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如果任意中断治疗、拒绝治疗或失联系,则不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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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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