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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治疗的正确方式

发布日期:2014-10-19 21:44:49 浏览次数:1627

一.抓住证候特证,诊断中西医互参

证候特证:本病是反复发作的运动、感觉、行为、意识等脑功能障碍,其发作具有突发性、短暂性和反复性。最常见的症状为惊厥意识障碍。也可以表现为限局性抽搐、感觉异常、知觉障碍,以致于行为、精神、情感以主内脏功能紊乱。

西医诊断:国际抗癫痫联盟分类和命名委员会于1981年建议将癫痫发作分为三类:部分性发发作、全身性发作及其它发作。

部分性发作:发作涉及身体的一部分或大脑某一限局部位的功能障碍。再分为两型:

1.简单部分性发作:发作中意识始终清楚。

(1)限局性运动发作:即限局性癫痫。为某一肢体或一侧阵挛性发作。

(2)杰克逊发作:发作从局部开始,阵挛范围逐渐扩大。常起于拇指、口角或足扯,而后扩展至整个肢体以至于半身。但不应扩展至全身。

(3)扭转发作:开始为双眼及头部有一侧持续偏斜,继之躯干亦向该侧扭转。

(4)失张力发作:头或一个肢体因张力丧失而突然下垂。

(5)躯体感觉发作:常为一侧或双侧,上肢或下肢刺痛面色苍白、出汗、立毛现象、皮肤发红、瞳孔散大等。亦可表现为头痛、心脏、呼吸甚至性功能症状。

(6)特殊感觉发作:以幻嗅最常见,也可为幻听、幻视。

(7)植物神经内脏发作:包括上腹部异常感觉或疼痛、面色苍白、出汗、立毛现象、皮肤发红、瞳孔散大等。亦可表现为头痛、心脏、呼吸甚至性功能症状。

(8)发声、语言困难、认知障碍(似曾相识或陌生感)、错觉、情感异常,但少见。

2.复杂部分性发作:发作时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

(1)自动症:在意识障碍的情况下出现简单而重复的动作,如吸吮、咀嚼、舔唇、摸索等。亦可出现似有目的的行为,事后遗忘。

(2)亦可出现上述简单部分性发作的症状。但同时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

(3)仅有发作性意识障碍,而无其它症状。

3.部分性发作继全身发作。

全身性发作:发作涉及全身或全脑功能障碍。

(1)失神发作:短暂意识障碍,不超过10秒。表现为正在进行的动作(谈话、步行、进餐等)突然中断,表情呆滞凝视前方。发作后可继续原有的动作。每日发作数十次以至于百余次。

(2)不典型失神发作:在短暂意识障碍的同时有较明显的轻微阵挛、强直、失张力或植物神经症状如流涎、面色苍白等。发作后有短时间意识模糊

(3)肌阵挛发作:突然短暂电击样肌肉收缩。可仅为一块肌肉,一组肌肉,一个肢体,亦可涉及全身肌肉。可发只发作一次或快速重复多次。

(4)强直阵挛发作:过去称之为大发作。一半的病人有先兆,且神智清楚。而后神智丧失进入强直期,所有骨骼肌强直收缩,四肢伸直,颈及躯干反张,牙关紧闭。呼吸停止因而面色青紫。因喉肌痉挛可发出尖叫声。伴有尿失禁。持续10~30秒进入阵挛期,双侧上下肢屈肌痉挛与松驰交替出现。呼吸深呈呼噜声,气体随唾液喷出白色泡沫。痉挛间歇期逐渐延长,最后停止。阵挛期持续30秒至数分钟。发作后常有昏唾。

(5)强直发作:仅有强直而无阵挛。

(6)阵挛发作:仅有阵挛而无强直。

(7)失张力发作:突然肌张力丧失,头下垂,下颌松弛而张口,上肢下垂甚至倒地。

二分析病位,确定病性

分析病位,本病病位在脑,痫发则元神被扰或元神失控而出现诸多临床症状,随病邪之深浅和邪扰之部位表现为不同证候,但在临床上要根据症状表现,结合脏腑辩证进行临床分析。卒然昏仆倒地、四肢抽搐、牙关紧闭,或有尖叫声,醒后如常人,多涉及于心。如四肢抽搐不止、眼睑上翻、两目上视,平素或醒后痰多、善欠伸等症状,涉及于肝。如身体丰满,发时口吐白沫喉中痰鸣,醒后多痰,多涉及于肾。

确定病性:

痫病的病性比较复杂,但多为虚实兼杂之证。虚多为气虚、阴虚,实多为风、痰、热、瘀。若痫发来势骤急,神昏卒倒、不省人事、口噤、牙关紧闭、颈项强直、四肢抽搐者,属风;发作时口吐涎沫、气粗痰鸣;若发作时呆木无知,呼之不应,平素或发作后有神疲胸闷、纳呆身重者,属痰为患;若卒倒啼叫、面赤身热、口流血沫,平素或发作后有大便秘结、口臭苔黄者,病性属热;如发作时面色潮红、紫红,继则青紫、口唇紫绀,或有颅脑外伤、产伤等病史者,病性属瘀。神志障碍突然发作,弃衣而歌,登高而走着,多属痰热为患。如果一侧肢体抽搐,继则延及对侧,而无意识消失,或有忽仆抽擎,或咀嚼、吮吸等症状者,多属风属湿。昏仆、抽搐短暂,但频发不愈,见头晕耳鸣、五心烦热者,属阴虚。发作时昏仆抽搐轻浅,口吐清涎量多,伴纳少神疲、痰多便溏者为气虚痰壅。如果短时间内连续痫作,抽搐严重,长时间昏不知人者为气壅痰阻,是为痫证的持续状态,病为危重。

证候转化为演变:痫病病机转化决定于正气的盛衰及邪中之深浅。发病初期,正尚足,邪中较浅,易于康复。痫证痰浊不化,火热不清,日久则损伤正气,多转化为虚实夹杂证。癫痫总的病势是由实转虚,虚实互见。初起痰瘀阻滞,继则伤及心、脾,最终导致肝肾阴虚

癫痫一病,临床表现错综复杂,大多数医者难见其即发情况,兼之病人并无记忆,唯靠目击者提供佐证,其描述之谬误难免,故凭发作情况以辩证,仅可大致推知其病情之深浅,正气之盛衰。

由于发作情况医者不易看到,别人描述难免有误,故病人之所述发作情况只能作为辩证之参考。而辩证之主要依据,当据间歇期之兼症。由于间歇期患者,多无明显兼症,故须医者详细询问病史,明察秋毫,对舌、脉象进行重点观察,有一二兼症即为可依之辩证,不必刻求悉备。于脾。突然神志不清,少顷即醒,无四肢抽搐,发作时可有两目直视、似痴似呆、频频翻眼、时时低头或有上肢瘛从,或口角抽搐,多涉及肝、脾。若发作时小便失禁,平素或醒后有腰酸腰痛,脊项疼痛,多涉及于肾。 确定病性:痫病的病性比较复杂,但多为虚实兼杂之证。虚多为气虚、阴虚,实多为风、痰、热、瘀。若痫发来势骤急,神昏卒倒、不省人事、口噤、牙关紧闭、颈项强直、四肢抽搐者,属风;发作时口吐涎沫、气粗痰鸣;若发作时呆木无知,呼之不应,平素或发作后有神疲胸闷、纳呆身重者,属痰为患;若卒倒啼叫、面赤身热、口流血沫,平素或发作后有大便秘结、口臭苔黄者,病性属热;如发作时面色潮红、紫红,继则青紫、口唇紫绀,或有颅脑外伤、产伤等病史者,病性属瘀。神志障碍突然发作,弃衣而歌,登高而走着,多属痰热为患。如果一侧肢体抽搐,继则延及对侧,而无意识消失,或有忽仆抽擎,或咀嚼、吮吸等症状者,多属风属湿。昏仆、抽搐短暂,但频发不愈,见头晕耳鸣、五心烦热者,属阴虚。发作时昏仆抽搐轻浅,口吐清涎量多,伴纳少神疲、痰多便溏者为气虚痰壅。如果短时间内连续痫作,抽搐严重,长时间昏不知人者为气壅痰阻,是为痫证的持续状态,病为危重。 证候转化为演变:痫病病机转化决定于正气的盛衰及邪中之深浅。发病初期,正尚足,邪中较浅,易于康复。痫证痰浊不化,火热不清,日久则损伤正气,多转化为虚实夹杂证。癫痫总的病势是由实转虚,虚实互见。初起痰瘀阻滞,继则伤及心、脾,最终导致肝肾阴虚。 癫痫一病,临床表现错综复杂,大多数医者难见其即发情况,兼之病人并无记忆,唯靠目击者提供佐证,其描述之谬误难免,故凭发作情况以辩证,仅可大致推知其病情之深浅,正气之盛衰。 由于发作情况医者不易看到,别人描述难免有误,故病人之所述发作情况只能作为辩证之参考。而辩证之主要依据,当据间歇期之兼症。由于间歇期患者,多无明显兼症,故须医者详细询问病史,明察秋毫,对舌、脉象进行重点观察,有一二兼症即为可依之辩证,不必刻求悉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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