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组织外出旅游致高血压患者脑出血住院
出售保健品的公司人员夸大保健品的作用,并定时对老人进行保健品的作用的宣传教育(洗脑教育),使老年人痴迷保健品的作用,一张床垫要一万多元,但老人们心甘情愿被骗,一个月的退休工资全都花在保健品的消费上,这些保健品的公司掏光老人的钱,任凭子女怎么说保健品公司的人都是骗人的,但老人都听不入耳,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保健品公司人员擅自组织有高血压的老人们(其中有我爸)外出活动一天,造成我爸不吃降压药,晚上回家,8点钟血压升高造成脑出血,住院手术治疗,现住院费用已有5万多,我可以控告保健品公司赔偿医疗费用吗?
您好!法制网法律问答服务团队为您解答如下:
一、 具体解析:
你这里追究对方的责任要求赔偿损失难度是比较大的,因为对方就你父亲住院来说本身不存在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虽然对方组织旅游,但是并没有实施人身损害的行为,也没有强制你的父亲不吃药或者强迫其参加,你的父亲作为成年人应该对于自己的行为有判断力。所以你这里主张对方人身损害赔偿的话依据是不充足的。
二、 法条依据: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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