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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生期心肌病

发布日期:2014-10-13 19:33:41 浏览次数:1621

发布时间:2010-02-06来源:飞华健康网医生组58人关注

围生期心肌病可以在围生期首次出现,可能使无心脏病的妊娠末期或产后(通常2-20周)女性,出现呼吸困难、血痰、肝大、浮肿等心力衰竭症状,类似扩张型心肌病者称为围生期心肌病。可有心室扩大,附壁血栓。本病的特点之一是体循环或肺循环栓塞的出现频率较高。本病约在每1300-4000次分娩中发生1例。也有人认为本病由于妊娠分娩使原有隐匿的心肌病显现出临床症状,故也有将之归入原发性心肌病的范畴。本病多发生在30岁左右的经产妇。如能早期诊断、及时治疗,一般预后良好。安静、增加营养、服用维生素类药物十分重要。

围生期心肌病的临床表现常有如下特点: 1.孕前无器质性心脏病史,常在妊娠后期和产后3~6个月内发病,尤以产后20~30天发病者最多。 2.多见于年长、多胎的经产妇,以及长期营养不良的孕、产妇,若再次妊娠,本病常有复发倾向。 3.不少病例可仅表现为亚临床型,若不及时治疗可向临床症状型发展,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症状,早期可表现为乏力、运动耐力下降、劳力性呼吸困难水肿,若不及时治疗可出现端坐呼吸或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咳粉红色泡沫样痰等急性左心衰的症状。也可出现右心衰的征象,且多继发于左心衰,如淤血性肝大、颈静脉怒张、肝颈静脉回流征阳性和下肢水肿及浆膜腔积液等。部分病例由于心腔内附壁血栓脱落,可导致肺动脉或体动脉栓塞,使病情急剧恶化,前者可出现突然胸痛、呼吸困难、咯血、剧咳和缺氧等症状,大块肺梗死时则可引起急性右心衰、休克猝死;后者可出现脑、肾、脾等重要脏器的栓塞症状,包括偏瘫昏迷急性肾功能衰竭、剧烈腹痛等相应脏器栓塞的征象。 4.物理检查特点为心脏普遍性扩大,搏动弱而弥散,心音低钝,心尖区常可闻及病理性第三心音或奔马律,可有二尖瓣收缩期反流性杂音。双肺听诊有散在湿啰音,颈静脉怒张、肝大、下肢水肿,血压可增高、正常或偏低,上述体征可随心功能改善而迅速减轻或消失。

诊断:首先应仔细排除妊娠前原有的心脏病,如风湿性心瓣膜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炎/其他类型的原发性或继发性的心肌病及血栓性疾病.由于PPCM的症状/体征及各项检查无特异性,通常采用排除法作出诊断。有学者制定的诊断标准为:1.无心脏病史;2.发生围生期内(妊娠后3个月或产后6个月)的心衰;3.无其他可确定的心力衰竭原因;4.超声心动图检查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可见贫血,为小细胞低色素性贫血;白细胞多无变化。生化检查肝/肾功能可有轻度异常,偶见低蛋白血症

其他辅助检查:

1、心电图检查 可有多、种心电图异常,但多为非特异性,如左心室肥大、ST-T改变、低电压,有时可见病理性Q波及各种心律失常,如窦性心动过速,房性、室性早搏,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房颤及左或右束支传导阻滞等。

2.X线检查 心脏普遍性增大,以左心室为主,心脏搏动减弱,常有肺淤血。可伴有肺间质或实质水肿及少量胸腔积液,合并肺栓塞时胸片有相应改变。

3、超声心动图检查 心脏四腔均增大,尤以左心室增大为著,左心室流出道增宽,室间隔和左室后壁运动减弱,提示心肌收缩功能减退。二尖瓣及主动脉瓣开放幅度变小,有时可见附壁血栓及少至中量心包积液,因心腔扩张、瓣膜相对性关闭不全可有轻度二尖瓣或三尖瓣反流。

4、心导管检查 左心室舒张末压、左心房压和肺毛细血管楔压增高,心排量、心脏指数减低。

5、心内膜心肌活检 必要时特别是高度怀疑有心肌炎时,可做心内膜心肌活检,但需,要在病程早期进行才易得到阳性结果。

治疗方案:

1、一般治疗(1)休息:过去强调长期卧床休息3~6个月,以利扩大的心脏恢复正常,但妊娠后期及产后4~6个月同时存在凝血因子2、7、8、9及血浆纤维蛋白原增加,血小板粘附性增加,心功能不全导致的淤血等因素,故长期卧床休息更易于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甚至导致肺栓塞而死亡。因此目前不推荐长期卧床休息,建议酌他情适当性被动性或主动性肢体活动,以防血栓栓塞的发生。

(2)、抗凝:妊娠后期血液呈高凝状态及全身淤血,易发生静脉血栓,必要时可应用抗凝剂,如在分娩期前可选用肝素,因其半衰期短且不通过胎盘,但临产前应停药,以免造成分娩时大出血。因口服法华林能通过胎盘致胎儿异常,应禁用。若临床需要产后可长期口服抗血小板聚集剂,如肠溶阿司匹林75~100mg/d,一旦血栓形成,可用尿激酶、链激酶溶栓治疗。

(3)、对症治疗:增加营养、补充维生素、纠正贫血等。

2、纠正心功能不全 治疗方法与其他病因所致的心功能不全相似,以应用强心剂、利尿剂、限制钠盐摄入,减少心脏负荷为主,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简述如下:

a、强心药:当出现快速心房颤动伴心力衰竭,无低血钾,近期未应用洋地黄制剂时,首选毛花苷C(西地兰)静脉注射,心力衰竭控制后即以维持量低高辛口服。由于PPCM患者对洋地黄制剂敏感,易发生心律失常,尤其是室性期前收缩,同时因病人常合用利尿药,易有电解质紊乱,故应注意调整地高辛剂量,及时纠正电解质紊乱,以免发生毒性反应。此外,洋地黄制剂对子宫有直接作用,分娩前可缩短孕期及分娩期。并可通过胎盘,但一般对胎儿无影响。对洋地黄制剂仍不能控制的重度心力衰竭,可应用非洋地黄类正性肌力药,如多巴胺及多巴酚丁胺等。但有致子宫收缩之副作用,故分娩前应慎用。

b、利尿药:可经限制钠盐摄入仍有心力衰竭的孕妇,可应用利尿剂。为避免电解质紊乱和低血容量的发生,可间断应用,并注意检查电解质。

c、血管扩张药:可降低左心室舒张末压,减小肺循环和体循环阻力。但由于血管扩张药可减少子宫和胎盘的血流灌注,分娩前应慎用。分娩前需使用时,首选肼屈嗪,本药对母亲及胎儿均为安全药物。因其可降压,并导致心动过速,故应用时宜从小剂量开始,并注意血压及心率变化。关于ACEI如卡托普利等,有报道在动物和人体可增加围生儿的死亡率,产前应用可导致新生儿肾功能损害甚使至无尿、肾功能衰竭。因此,孕妇应禁忌使用此类药物。

3、抗心律失常与扩张型心肌病的心律失常处理相似,以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为主。当快速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无效 ,又无禁忌症时可行电复律。电击并不诱发子宫收缩,对胎儿心肌无损害,亦很少会落在胎儿心脏的易损期。对药物及电复律无效的快速心律失常,可采用起搏治疗,钙离子拮抗药(维拉帕米、硝苯地平等)可抑制子宫平滑肌收缩,影响产程进展,故临产妇应避免使用。

产科处理 在兼顾产科指征的情况下,在妊娠后3个月有心力衰竭时,应采取缩短第二产程的早期引产:妊娠最后1个月发生心力衰竭时应实行剖宫产。PPCM再次妊娠时有复发倾向,特别是在产后治疗心脏仍扩大者,应避免再孕,否则死亡率高。因口服避孕药有增加血栓栓塞危险,应禁用。避免失败是宜在妊娠早期行人工流产

预防及预后:

预后:一般认为早期治疗效果良好,抗心力衰竭症状可及时控制,其中1/3病人经过治疗可痊愈,增大的心脏可恢复正常,心功能无损害;1/3病人遗留有心脏扩大,心电图异常及某些症状,此类病人预后不良;另1/3病人因顽固性心力衰竭及并发症死亡。PPCM病死率为25%~50%,近一半病人在产后3个月内死亡,死因为心力衰竭/心律失常、及栓塞。第一次住院的病死率为10%~20%,多因心力衰竭所致,也可因栓塞及心律失常而猝死。预后与治疗后心脏大小及功能状态有关,如首次发作6个月内心脏大小恢复正常,病人可健康存活多年,而6个月后心脏仍扩大,5年病死率超过85%

预防:

1、休息 根据心功能情况卧床休息。有报道长期卧床休息后50%患者心脏大小可恢复正常,如有心力衰竭可卧床休息半年左右,以利分娩后心脏恢复正常,但妊娠后期及产后4~6个月同时存在凝血因子2、7、8、9及血浆纤维蛋白原增加,血小板粘附性增加,心功能不全导致的淤血等因素,故长期卧床休息更易于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甚至导致肺栓塞而死亡。因此目前不推荐长期卧床休息,建议酌情适当性被动性或主动性肢体活动,以防血栓栓塞的发生。必要时考虑使用抗凝剂。

2、纠正病因及诱因 如营养缺乏应予纠正。因为本病再次妊娠时有复发倾向,所以应防止再次妊娠,特别是在产后仍留有心脏扩大者,应劝其避孕或绝育。因口服避孕药有增加血栓栓塞危险,故应禁用。避孕失败时亿在妊娠造期作人工流产。对已进行食盐控制后仍有心力衰竭的孕妇,利尿药间断应用可较少发生电解质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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