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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倒错的治疗方法

发布日期:2014-10-30 19:57:38 浏览次数:1595

老费发现前面几章把话题扯得太大了,动不动就是社会与人类,这章想要收回来,就是不知道孩子大了还听不听话。不过话又说回来,不整理一下社会准则和性的关系,还很难把恋物放在一个相对公正的角度去看待。相比于那些动不动就叫人去心理诊所的“砖家”,老费倒是认为大可不必如此紧张,当代心理学有一个重要的准则,即对于有心理行为失常的人,如果其行为不对社会造成危害,则不能判定为心理障碍,即变态。以前将恋物划归为性倒错的一种,现在是划归为性偏离,但无论如何,对于个体来说只要没有社会问题产生,都不关性变态什么事情。所以对于存在心理行为失常的人来说,重要的不是通过阻止手段让他戒除,而是通过正确的引导让失常变为正常。这对恋物者来说尤其如此,比方说某些心理砖家非常推崇用厌恶疗法来阻止恋物,让受治疗的恋袜者闻臭丝袜,让其通过恶劣的气味戒断对丝袜的恋物心态。这让老费觉得非常可笑,恋袜者所喜欢的丝袜是带有女性足部气味的,和散发恶臭的丝袜除了在载体上一样,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这就像一个喜欢喝咸粥的人,为了让他不喝,就给他甜粥。结果是他对甜粥依然不感冒,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喝咸粥,而不是拒绝喝粥。砖家们还有一种治疗手段,就是让恋物者相信自己是不对的,是个患有心理障碍疾病的人,问题是大多数有较长恋物史或者富有经验的恋物者并不认为恋物是一种心理疾病,他们在去看心理医生之前看过的与心理障碍相关的专著已经足够让他去指导别人的心理健康了。这种类似的所谓治疗手段只会对极少数人产生效果,大多数的恋物者很难戒除自己的嗜好,在当前针对恋物并没有有效的药物的情况下,亲爱的心理医生们,难道你们认为通过让人喝甜粥就可以实现不让人喝咸粥?

中国有个大禹治水的故事,相信人人都知道。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及其浅显的道理,水是堵不住的,只能疏导。还有一个成语叫“殊途同归”,是说即便走不一样的路,最后还是要走到一起去。老费认为对于恋物者来说,主要的辅助手段还是要通过这两种基本方法。对于恋物者来说,对其帮助最大的是和他一起建立信心,首先要认识到恋物只是一种心理失常,没有必要非要戒除,利用恋物物品合理的自慰和获得自我满足,与利用自慰器没有本质的区别。其次是心理失常的确非常容易造成社会问题,例如偷丝袜,心理辅导的一个重心就是帮助恋物者建立合理合法的方式获得恋物物品的心态,避免形成社会危害。中国家庭在家看A片已经不触犯法律了,只有传播淫秽物品才是违法,有什么理由说恋物者的自慰行为是变态呢?显然只有发展到对他人的生活造成干扰和破坏才能说变态嘛。前面的两步是疏导,最后一步是同归,是辅导恋物者以平常的心态去对待男女关系,研究表明相当部分的恋物起因是在感情上遭到打击,这个感情包括母子之间、恋人之间等等原因,平常心态的辅导有助于恋物者建立平等的两性关系,这样即便他们将恋物嗜好带到两性关系中,也是正常的性行为之一,属于边缘性性行为或性交预戏行为的范畴。老费认为,只有通过上面这三步,才能正确的让恋物者走自己的路。还是上面提到的那个比方,对于喜欢喝咸粥人,你需要告诉他的其实是这碗粥应该放多少盐才算适量,应该如何搅拌味道才均匀,制止喝咸粥也许对一部分人是有效的,但对于更多的人来说,他依然不知道应该怎样喝粥,殊途同归的目的,就是让喝咸粥的人也爱上喝甜粥,并且同样知道应该放多少糖,该如何搅拌。就是这么简单。

当然这样的方式并不是对所有的心理失常都有效,比如说对于露阴癖来说,其行为是以已经造成社会危害为前提的,这种行为我们前面已经说过,心理行为失常并产生社会危害就是属于心理障碍,就是变态的一种,显然对恋物者的辅导方式并不适合这一类心理变态行为。但是如果恋物者同样已经产生社会危害了又会怎样呢?举个例子来说明,一般来说,在实施偷窃行为之前,恋物者的心理是恐慌、焦虑烦躁不安的,还伴随高度的紧张和兴奋,当实施偷窃行为并获得满足之后,又会产生自我责备、愧疚、悔恨等情绪,这个过程周而复始难以戒除。如果已经发生这种状况,并且习惯性的发生这种状况,恭喜你,按照前面的定义此时的恋物者已经编入变态的行列了,由于偷窃过程就像吸毒一样对大脑皮层产生刺激,因此很难根除并且会造成对社会的持续性危害,此时的恋物者就需要进行强制戒粥式的心理辅导,从根本上断绝与恋物物品的关联才能使偷窃行为得以戒除,这时候不喝粥才是最佳的解决办法。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一部分有较长恋物史的恋物者其偷窃行为是自然戒除的,这基于几个原因:一是这部分心理失常者基于自身的心理状况,对心理学做了极多的研究,从而获得优于常人的恋物心态,认知到这个过程中什么可以保留什么应该摒弃。二是这部分人具备了更好的获得恋物物品的途径,同时其身份地位迫使其不能去冒天下之大不为,基于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威慑力从而放弃。还有一部分恋物者在多年的行窃生涯中慢慢认识到偷窃的危害,尽管也有合法的恋物物品来源,也由于社会道德和法律威慑进行了收敛,但其心理上并没有完全戒断对偷窃的欲望,在其认为绝对安全的前提下,他们仍然会偶尔实施偷窃。这种状况往往发生在社会地位不高的恋物者身上。通过这两种情况我们可以看到,社会身份、地位高的恋物者毕竟是极少数,对于大多数有偷窃行为的恋物者来说,必要的心理辅导是非常有效的,不管这种心理辅导是基于自学还是由心理医生辅助完成。老费手中的资料表明:恋袜者中有66%有过偷窃行为,只是目前不十分清楚习惯性偷窃的比例到底有多高。对于偶尔有偷窃行为,或者刚刚发现自己有偷窃行为的恋物者来说,偶发的社会危害尚处于可扭转的状态,还未形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及心理危害,基于目前国内心理诊所的现状,学习一些心理课程,运用其中的科学方法实施自我治疗,是比找一个不称职的心理医生更好办法,这并不是说这些不称职的心理医生辅导技术有多么糟糕,而是他们用将你定位于心理变态的变态心理为你提供治疗方案,一个错误的开始自然不会有良好的结果。当然,我们也要承认,仍然有许多心理医生是能正确认识恋物的,唯一的问题是,恋物者们不知道他们在哪里,矛盾的社会地位和心理使恋物者们又不敢轻易尝试寻找心理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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