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诊断为更年期综合征鹤年堂被索超生儿抚养费
近半年时间里,满女士在四家中医门诊就诊20次,诊断结论均为“更年期综合征”。然而,此后,一家医院对她的检查结果是“怀孕”。三天后,一个“超生儿”出生。
去年12月,满女士将鹤年堂等三家医药公司及一家门诊部告上法庭,索要“超生儿”抚养费。
今天,市一中院将就鹤年堂医药公司被诉主体问题进行审理。
“意外”生子后陷入窘境
14日上午,记者来到满女士家中。简陋的客厅里,头发花白的满女士怀抱着一个小男孩,“这是我儿子。”
满女士今年46岁。她还有个18岁的女儿。她说,儿子的降生是一场“意外”。
2004年3月,满女士出现心慌、腹胀、浮肿等症状。此后3个月里,她在西城的白塔寺药店中医诊所和百万中医门诊部共就诊11次,“大夫说我是更年期综合征,气窒导致胀痛,开了数十服中药调理,但症状一直没消失。”
当年7月底,满女士到同仁堂宣武药店中医门诊处就诊3次,诊断结果是:更年期反应,有腹水。8月,她又在宣武区的鹤年堂中医门诊部就诊6次,诊断结论仍是:更年期综合征,有腹水。
吃药调理但症状仍未见消失,当年11月底,满女士走进了广安门中医院。“医生会诊后说我怀孕了,马上就要生产。”
三天后,满女士在复兴医院产下一个体重不足5斤的男婴。
孩子的降临给这个原本拮据的家庭带来巨大的压力。满女士说,因为无力承担超生需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孩子至今未上户口。
满女士原是一家印刷厂的职工,病休10多年,每月工资100余元。丈夫李先生在电车公司上班,月收入900余元。去年10月,电车公司得知了“超生”情况后,对他做出下岗决定,月收入降到400余元。
去年12月,满女士将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百万中医门诊部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分别赔偿就诊费、药费、婴儿抚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万余元。
医生认为诊疗并无过失
4月14日,鹤年堂中医门诊部马大夫和同仁堂宣武药店中医门诊何大夫均认为,他们已对满女士对症下药,诊疗并无过失。
何大夫说,满女士就诊时说明了心慌、腹胀等症状,但并没有提出要求诊断是否怀孕,经过检查后,她对症下药,这些症状都有所缓解,且所开具的药方对婴儿并无损害。
马大夫说,满女士来就诊时的脉象为“滑脉”,因血滞行经不畅等情况也可以导致这一脉象,“在患者没有询问是否怀孕的情况下,我们也不便询问是否结婚、避孕这些问题。”
中医把脉诊断是否怀孕能不能保证准确无误?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东城中医院妇科主任梁复为。
梁主任说,一般在怀孕40天后,孕妇的脉象会表现为尺脉滑脉,大多数情况是怀孕所致,只有个别其他情况也会导致滑脉。能否做到准确把脉判断病情也与医生的经验有关,当44岁的妇女就诊,又不知自己怀孕,可能会让医生忽略其怀孕的可能性。
门诊怀疑满女士“设套”
满女士为何迟迟不去医院检查,而选择在没有化验、B超等设备的中医门诊就诊?她曾经生育过,对妊娠反应有经验,为何怀孕后自己一点都不知情?
基于以上问题,大夫们对满女士的动机表示怀疑:“她考虑到超生儿上户口、抚养费的问题,就设了个套,让我们往里钻。”
对此,满女士说,她选择中医门诊,是因为家庭贫困,去医院看病太费钱。此外,因为医生诊断为更年期综合征,她就没把自己的症状跟怀孕联系起来,而且自己原本腹部较胖,怀孕后肚子并不明显。
满女士还说:“医生说我有腹水,开了利水的中药。孩子生下来时羊水很少,跟用药也有关系。”
满女士的代理律师张本基认为,满女士因错误服用药物导致身体伤害,且丈夫因“超生”下岗,导致家庭收入降低,门诊方应承担责任。
对此,同仁堂的代理律师肖卫东认为,大夫的行为与“超生”的后果之间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且原告并不能证实这次中年得子构成了“损害结果”,“既然没有损害行为发生,就不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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