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误食亚硝酸盐中毒
青岛财经日报日期: 2007-05-08来源: 青岛财经日报 本报讯(记者 宋秀) 5月1日,胶南市理务关镇某村两名村民在家中发生疑似亚硝酸盐中毒,一人经紧急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经救治恢复健康。事发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派卫生执法人员和疾病控制人员进行调查,对造成疑似亚硝酸盐流入村民家中的涉案饭店采取了行政控制等措施。当地公安部门也介入调查。为此,市卫生局再次向社会发出消费警示,不要误将亚硝酸盐当成食盐使用,谨防造成亚硝酸盐中毒。200毫克以上剂量的亚硝酸盐才能引起中毒,人体摄入0.3~0.5克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摄入3克可致死。市卫生局提醒消费者,一定要从正规商店购买定型包装的加碘食盐和熟肉制品,不要购买私盐、粗盐和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此外,不要在路边小贩处购买散装肉制品,不买色泽太鲜艳的熟肉制品,以免误食亚硝酸盐。家庭加工制作肉类及其制品禁用或慎用亚硝酸盐,勿食大量刚腌的菜类。
亚硝酸盐中毒病人除口唇、舌尖、指尖青紫等症状外,可能会出现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重者眼结膜和面部以及全身皮肤青紫、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意识丧失、昏迷、惊厥、大小便失禁,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急性亚硝酸盐中毒后要尽快送医院救治,靠一般处理很危险。只要正确迅速救治,一般能很快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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