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持续高温 医院发现中暑病例须当天上报
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卫生部与中国气象局近日联合通知印发《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要及时有效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我省各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要求,即日起,对高温中暑病例实行监测报告,同时提醒,目前正值酷暑,市民要做好防暑降温的个人防护。
卫生部的通知要求各地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和各类因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卫生、气象部门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高温中暑以及其它与高温中暑气象条件密切相关疾病的防治知识。
该《预案》依据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 (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高温中暑事件报告实行卫生行政部门分级审核、分级确认的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每年6月1日,各地卫生部门启动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 (今年从8月份起进行监测报告);每年9月30日终止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高温中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后填写《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于当日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当日以最快方式将《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报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由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单位在当日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记者 张毅伟 实习生杨慧 李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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