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戒网瘾学校虐死一名学生
但问题是,目前全国300多家以“帮助戒断网瘾”为主业的培训机构,究竟该由卫生部门还是教育部门来管理?或者两家甚至多家行政部门共同管理?网瘾的界定尚且不明确,以限制人身自由为主要培训方式的戒网瘾学校,又为何能大行其道?
据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第三次网瘾调查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城市青少年网民中网瘾青少年约占14.1%,约有2404余万人。
如果以搏强学校的收费标准来计算,如果这2400万“网瘾青少年”都需要接受治疗,那么,所谓“戒网瘾”培训市场的整个经济体量,将近8000亿元。
2009年,原卫生部明确表示,并没有批准任何一家医疗机构专门治疗网瘾。据记者所掌握的材料,教育部目前也没有针对“戒网瘾”学校的规范性文件出台。而目前,这些以限制人身自由,甚至体罚为主要培训方式的戒网瘾学校,该由哪个政府部门来监管,并不明确。那么,在巨大的经济利益刺激之下,如果监管缺位,后果可想而知。
长期关注网瘾问题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王新认为,其实,目前,官方,甚至理论界,对于“网瘾”是否构成精神疾病,是否需要接受治疗,还没有定论,而这种无定论所带来的后果,就是网瘾诊治方式的多样化。
王新:到现在,对于网瘾的定性就是不明确的,因为定性不明确,所以处理方式多样,有按照精神障碍或者功能失调来进行调整,也有一些培训机构或其它组织,采取各种方式,包括并不限于用一些心理的疗法,尤其是一些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是剥夺人身自由的方式来进行所谓的“矫治”。
王新说,“网瘾矫治”更多的表现为家长自愿送孩子前往接受“治疗”,但从法律层面上讲,存在监管空白。
王新:家长在行使监护权的时候,让孩子的人身自由被限制或剥夺,家长本身的监护权中,该不该包括、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作出这样一个决定的权利,这在法律上也是值得探讨或者说有争议的。
但即便如此,在现行法律体系之下,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于这种“戒网瘾学校”,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王新: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我们的执法部门完全可以在现有的立法体系之下,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加强管理,比如这些机构的经营范围到底是什么,能不能有所谓的“行为矫治”这样的经营范围,尤其是以限制、或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方式来进行这样的矫正。
“心病还需心药医”。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赵雷认为,从心理矫治的角度来讲,“网瘾”的形成,有很强的个性因素,因此,目前一些培训机构集体培训,很难起到真正的效果。
赵雷:我们要具体的分析每一个人,他网络成瘾的程度,甚至是程度,要制定个性化的量身订做这种治疗方案。至于人的性格特点都是千差万别的,包括成瘾的原因都是千差万别的,所以现在这种放羊式的,网瘾需要这种集体性的治疗肯定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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