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女孩得扁桃体炎就医 被误割甲状腺致七级伤残
本报讯(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小林)长在脖子两边的甲状腺居然“游移”到喉咙中间,结果害得医生以为是咽部囊肿,一刀割了。这一刀毁了9岁小姑娘凌艺的一生,这辈子她再也离不开药罐子了。
尽管甲状腺长错地方比较稀奇,尽管厦门医学会认为本案例不能构成医疗事故,但市中级法院认为,医生的错误判断毕竟影响了小凌艺以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因此院方得赔偿9万余元经济方面损失和3万元精神损失。
凌艺前往本市某医院就诊,一年来她总觉得喉咙口不适,吃东西时尤其难受。2006年1月20日,医生初步诊断为“咽部囊肿;慢性扁桃体炎;慢性咽炎”。医生说,得把“囊肿”切掉。
3天后,医生切下这两个“囊肿”才发现竟然是甲状腺。院方给凌艺拍了颈部彩超,结果显示“颈部未见甲状腺图形,颈中部所见考虑为甲状腺旁腺”。原来,正常人的甲状腺长在脖子两侧,离喉咙各两三厘米处,而小凌艺的甲状腺却偏偏长在喉咙中间舌根部位,这是极为罕见的。
甲状腺被切除后,院方给凌艺做了甲状腺全套功能检查,诊断为“甲状腺机能减退”。出院后,凌艺到了另一家医院检查,结果是“甲状腺功能低下”。据说,她可能得终生依赖药物治疗了。
去年4月21日,厦门市医学会鉴定本案不构成医疗事故。5个月后,福建方成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认为凌艺失去两侧甲状腺已构成伤残七级。为此,父亲代理女儿起诉要求医院赔偿51万余元。市中级法院要求院方承担七成责任,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但对于原告所要求的后续治疗费,法院认为还未发生无法确定数额,可待实际发生后再提出。
来源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