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血吸虫病反弹 长沙斥巨资治理湘江洲滩
1994年长沙市达到了基本消除血吸虫病的标准。为防止血吸虫病在消除10年后出现反弹,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血防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全市未来5年的血防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
每年150万治理湘江洲滩
《决定》称,市财政对用于血吸虫病查、治、灭、管、防等工作经费将逐年增加,并列入财政预算。从2003年至2007年,市政府每年安排150万元对湘江洲滩进行治理。望城县、岳麓区和天心区政府也要按要求安排落实湘江洲滩治理经费。
各区、县政府对血吸虫病防治单位要实行全额拨款,拨足人头经费,并按有关标准从本级财政中安排常年血防业务经费和环改灭螺专项经费,保证血防事业费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增长的幅度。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所担负的血防工作职责,投入必要的经费物资,并对血防项目予以优先安排和倾斜。血防专项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
血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
《决定》要求,各级政府要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保健意识。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血防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的力度,各疫区乡(镇)要采用标语牌等形式宣传《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疫区中小学应将血防知识课程列入教学计划,每期不少于4学时。
一把手总负责抓血防
各级政府要尽快调整和充实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其组织协调职能。
要树立大血防的观念,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血防工作领导机制。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实行定期述职制度,确保落实血防工作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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