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通报东北农大布鲁氏菌病感染事件新进展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姜雪松)东北农业大学布鲁氏菌病感染事件新闻发布会昨天召开,来自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省农垦总局总医院、医疗专家组、东北农业大学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通报了事件进展情况。发布会上,东北农业大学新闻发言人、副校长冯晓代表学校对涉及此次事件的师生及他们的家人表示深深的歉意,并承诺对此次重大教学责任事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事故发生至今,省卫生厅先后组织4次省内知名布病专家、1次省外国家级布病专家、2次省内知名骨科专家及1次省内知名泌尿外科专家对患病师生进行集中会诊。经及时全力医治,目前除两名学生因骨关节少量积液、医院建议住院观察或门诊随访外,已有25名师生临床治愈、1名学生好转,可以出院。现已有18名师生出院,并回到学校开始正常的学习、工作。同时,已有17名学生就事故善后问题与学校签署了相关协议,仍有10名学生尚未与学校就善后问题达成共识。
经查实,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为:一是购买实验山羊时,相关教师未要求青喜养殖场出具相关检疫合格证明;二是实验前相关教师未对实验山羊进行现场检疫;三是在指导学生实验过程中,相关教师未能严格要求学生遵守操作规程、进行有效防护。
2011年3月14日至5月间,东北农业大学27名学生和1名教师,相继确诊感染布病。根据省疾控中心建议,学校立即将患病师生送往省农垦医院及时全力医治,该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是我省唯一一家设有布病专科病房的定点医院。同时,学校承担了患病师生的全部医疗费。省卫生厅先后多次组织省内外国家级知名布病专家对患病师生进行集中会诊,全力医治患病师生。
事故发生后,东北农大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全面排查。经调查,2010年12月间,学校动物医学学院相关教师使用了从哈市香坊区幸福镇纪家村青喜养殖场购入的4只山羊做了5次实验,共有4名教师、2名实验员、110名学生参加实验。经查实,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为:一是购买实验山羊时,相关教师未要求青喜养殖场出具相关检疫合格证明;二是实验前相关教师未对实验山羊进行现场检疫;三是在指导学生实验过程中,相关教师未能严格要求学生遵守操作规程、进行有效防护。在调查基础上,学校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因学校相关教师在实验教学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重大教学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并承诺对事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事故发生后,东北农大立即对已发生疫情的两个实验室进行了全面消毒、查封并停止使用,还重点开展了三方面整改工作:一是立即暂停了一切与实验动物相关的各类实验,对全校实验室先后开展了三次大检查,堵塞漏洞,整改隐患;二是进一步健全了实验动物管理的有关办法及相关实验操作安全细则;三是组织开展了实验室安全教育,有效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同时本着对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学校对2010年11月4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所有以山羊为实验动物以及在被污染的两个实验室作过实验的181名学生进行了全面排查。经布鲁氏菌血清学检测,均未感染布病。
据省农垦总局总医院副院长王东华介绍,事件发生后,医院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由院长为首的治疗领导小组,医院建立了独立病区,集中治疗。
从2011年3月14日至5月25日,医院共收治东北农业大学布病患者28人。患者入院时,有部分患者表现不同程度的发热、多汗、乏力及关节疼痛。实验室检查,布病血清凝集实验阳性。结合患者发病前曾有明确的流行病学接触史,因此,28名患者临床诊断为布鲁氏菌病。其间,经省内及国家级专家先后多次会诊,制定了完整的治疗方案,医院按照专家组的会诊意见,结合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治疗方案及时给予了规范的治疗,全部治疗分三个疗程,每个疗程三周,疗程间停药一周。
所有患者经过第一个疗程的抗菌治疗,体温基本正常、乏力及多汗明显减轻、关节疼痛明显好转,肝功转氨酶及乳酸脱氢酶基本正常,血、尿常规正常。第三个疗程结束时,血细菌培养阴性,近半数患者布病血清学阴转,影像学检查4名患者核磁共振检查提示关节腔少量积液,其余患者经X线、CT检查,均未发现骨质破坏。全部患者均未发生布病常见的并发症,如睾丸炎、骨质改变、脑膜炎、脊髓炎。
到目前为止,所有住院治疗的28名患者均已完成三个疗程的规范化治疗及对症康复治疗。经专家会诊,25名患者达到临床治愈,一名患者达到好转,两名患者核磁共振检查仍提示关节腔少量积液,建议住院观察或门诊随访。
事故发生后,东北农大党委高度重视,先后成立了由校长牵头的学校布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后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数十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患病师生医治及善后处理工作,始终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依法妥善解决事故善后问题的批示精神,邀请7位知名法律专家,对事故善后问题处理进行了法律论证。在充分听取法律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解决事故善后问题的基本原则:一是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学校应承担的责任,学校全部承担,相应赔偿取上限;二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学生及家长诉求合情合理的,学校愿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三是违背法律法规的事情学校不做。
根据上述原则,经反复多次与学生及家长协商,学校提出了善后问题处理的解决方案:一是由学校承担学生本次治疗期间的医疗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学校已实际支付)。二是经司法医学鉴定,若出现由本次布病引起的伤残,学校按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予以全额赔偿,鉴定费用由学校承担。三是经权威医院(三级甲等医院专科)诊断,布病复发或由本次布病感染转入慢性期,学校依法支付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如出现并发症,经司法医学鉴定并发症的出现与本次布病感染存在因果关系,学校依法支付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如出现由此次布病引发的不孕不育,学校依法承担法律赔偿责任。四是学生按照医院医嘱定期做针对布病的复查,由学校承担检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五是通过给予学生一次性补助3万元,以及免除一年学费6000元、毕业时提供创业基金1万元、给予营养费(康复费)1万元、争取社会捐助5000元等形式,累计给予学生补助6.1万元。六是学生完成学业毕业时,学校将积极帮助推荐工作。同时针对部分学生提出的保险索赔及职业病鉴定问题,学校邀请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及省职业病研究院权威专家到医院向学生及家长就有关政策进行了现场解答。
随后,共有17名学生就事故善后问题与学校达成共识并相继签署了相关协议。
东北农大发言人表示,下一步,学校仍将在省教育厅事故处理协调指导小组的主持和协调下,继续与学生通过协商途径解决有关问题。如通过协商途径无法达成共识,学校愿意通过司法调解或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问题。
布鲁氏菌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疾病,在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在我国共有25种,其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炭疽等也为乙类传染病,但在致病率、病死率和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方面不能相提并论。我省布病传染源主要为羊(绵羊、山羊)、牛(奶牛、黄牛)。传染方式是动物传染给人,但人与人之间不传染,人也不会传染给其他动物,经对大量病例调查,都没有确切的证据证实人通过护理病人或共同生活而感染布病。另外,布病一般不会由其病症本身致人死亡。在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布病疫情逐年上升,特别是在畜牧业较发达地区,疫情更为严重,是一种常见、多发地方病。
布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经皮肤黏膜接触感染,是最为多见的感染方式;二是经消化道感染,可经吃生肉、喝生奶等感染,如吃未烧熟的羊(牛)肉串、涮羊(牛)肉等;三是经呼吸道感染,多见于皮毛加工等情况。
源病的复发,一般是在患病经治疗症状消失后,在10个月以内,又出现临床症状,且无接触病原史,可判定为复发。布病可以重复感染,因布病产生的免疫力短暂,不持久、不为终身免疫,如再次接触传染源,就有再次感染的可能。
布病治愈后,有个别患者的一些临床症状可能持续较长时间,主要表现是乏力、关节疼痛等,长者可持续一年左右。
布病的治疗原则是:及早治疗、规范(足疗程)治疗和联合用药治疗。其目的就是在布病的急性期及时治愈,防止转为慢性,一旦转为慢性布病,便增加了治愈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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