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宫腹腔镜技术在不孕症医疗应用的医学伦理问题
相关疾病:不孕症
一天在与荆州文杰医院不孕不育科主任曾荣芳副主任医师的交流中,她提了一个很好的观点,即宫腹腔镜手术医生满足于手术治疗做到完美,可生殖医学医生满足于生殖功能的维护,这二者会有矛盾,如何处理,看起来是个问题?
不孕症医疗从其求诊动机来说,不属于生物医学范畴,但属于社会医学范畴。而社会医学范畴的医疗首先就要考究其医学伦理问题,而不是生物医学问题。
由于宫腹腔镜技术的成熟和推广、宫腹腔镜联合探查术又是许多不孕症诊断的金标准,而且在探查的过程发现可治疗的疾病能立即进行治疗手术,使得该项技术广泛应用于不孕症的诊断和治疗。对于运用于不孕症的诊断及治疗上的医学伦理问题值得探讨。
首先,不孕症的宫腹腔镜检查常规应用是否有违医学伦理。宫颈镜检查基本上是无创或微创(做病检或输卵管介入检查中可能微创),且操作安全可靠,在履行被检查者知情同意后,在检查适应症范围内,就目前和个人的认知,应该是不存在医学伦理问题。腹腔镜由于要在腹壁开口,属有创(微创)手术,同时要形成气腹,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应该在其他传统检查方法选择或排除之后,严格掌握适应症的情况下推广使用。
其次,究竟要不要宫腹腔镜的检查与治疗同时运用,宫腹腔镜技术在检查上和治疗上都有非常良好的应用。但从患者的一般认知,认为手术一定是治疗,单纯的检查性术往往难以接受,或者说检查术结果阴性或失败,往往容易引起医患关系矛盾甚至是严重对立。 为了减少和避免矛盾,一些手术医生往往不自觉地将原本单纯的检查术扩大为治疗性手术,由于治疗性手术并未严格执行标本送检的规定,以致于存在一定的医学伦理问题。
第三,治疗目的的医学伦理问题。从外科(妇科)角度,宫腹腔镜手术一定是以疾病的手术康复做为终极目标,但从生殖医学的角度,则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生殖功能及其康复作为最高治疗目标。生殖医学医生与手术医生就产生了伦理矛盾。服从于生殖医学则可能不能完全彻底地手术,可能因为生殖功能的保护而保留有部分功能的病变器官和组织。这对于外科医生来说,即是手术不彻底和不完全成功。如何处理这个矛盾呢?个人认为应该将此问题交由患者及其家庭来选择,或者引导患者先维护生殖功能,实现生育目标后,再行疾病的完整治疗。
此外,不孕症的宫腹腔镜手术应该优先用于不孕症的病因诊断,其次才是疾病治疗。应该改变不孕症宫腔镜手术疾病治疗优先于诊断的社会认知,从而建立正确的宫腹腔镜医学伦理。做到这一点,就能让宫腹腔镜探查术成为选择不孕症保守治疗、手术治疗还是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筛子,从而进一步为规范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选择提供医学科学依据。这个筛选理论将很好地解决医院经营与患者诊疗中的伦理矛盾,让患者从宫腹腔镜探查术得到及时、准确的病因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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