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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女子流产后再怀孕被罚万余元 计生局称符合规定

发布日期:2014-10-13 20:19:15 浏览次数:1595

荆楚网消息(记者

张扬)流产后未上报计生部门,再次怀孕不仅不给办准生证,还要被罚款9000元。武穴居民唐女士最近很心烦,肚子里的孩子已经8多个月,现在生也不是,不生也不是。3月17日,武穴市计生局回应称,罚款符合国家规定。

在广东打工的唐女士告诉记者,她系再婚育有一女,老公是初婚。2009年12月,她在武穴市计生局办理了第二胎准生证,有效日期到2010年12月31日。2010年2月,正当她满心欢喜准备迎来第二个孩子时,却不幸流产。根据唐女士出示的病历,广州何贤医院诊断为稽留流产胚胎停止发育后2个月尚未自然排出者,称为稽留流产)。

今年1月,再次怀孕的唐女士将过期的准生证寄回武穴,希望办理续期。可这一要求遭到武穴市计生局的拒绝,并称唐女士非法终止妊娠(引产),要罚款3000元;如果唐女士坚持生下肚子里7个多月的宝宝,将视为第三胎罚款9000元。

唐女士说,武穴市计生局并不认可她提供的院方证明,声称到何贤医院核查过,坚持认为她做的是引产手术。眼看着孩子就要出世,唐女士不但将失去生育保险,还要面对总计12000元的罚款。

武穴市计生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停止妊娠必须提供有关证明,否则视为非法终止妊娠。对于唐女士提供的医院证明,他认为并不可信,“连人民币都有假的,医院证明不足以采信”。

他说,唐女士2009年12月向计生局提供怀孕证明后,才给办的准生证。然而据记者了解,办理再婚二胎准生证无需提供怀孕证明,只需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必须证件即可办理。

对此,这位工作人员不置可否,只是表示罚款符合相关规定,唐女士的问题他们已做回复,具体的情况可在武穴市市长信箱查到。记者随后查阅武穴市市长信箱,并未发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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