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破伤风是疾病为由拒赔意外险
我叫陈香,系湖南省岳阳县新墙镇人。我的丈夫叫王水芳,现年33岁,2013年7月6日傍晚,他因骑摩托车不慎挂伤了脚。因当时忙于生计,家庭琐事繁多,且伤口表面看来似乎无大碍,所以并未重视,只进行了简单的包扎。之后两天我丈夫常坐立不安与烦躁易怒,因务事繁忙我并未理睬他。7月14日凌晨1点多突然发病,高热,面肌痉挛,牙关紧咬,颈部肌肉强直,并有剧烈的痉挛样疼痛,心律不齐,呼吸困难与大量出汗。我连忙叫来亲戚帮忙紧急送往县城人民医院急救,于当日凌晨2点半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的死亡证明书上诊断为破伤风引起的窒息而意外身亡。
我于2013年5月份,经同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熊某推荐,购买了几份保险,其中就包括了一份人身意外险。我在处理完丈夫的丧事之后,因所属情况符合赔偿,根据保险合同,我分别于8月21日和8月29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赔偿,金额总计为23万7千元。保险公司于9月2日明确表示拒绝赔偿,其理由是破伤风是疾病。合同写明如果是疾病引起的死亡,不在赔偿之列。
事后,我多方咨询律师、医院,得出的答案是;破伤风在医学界和律师以往处理过的相关案件里,并未将破伤风定义为疾病。事情发生后,民众都认为破伤风也是因为意外事故引起的,如果因意外引起的破伤风也能定义为疾病,那么因意外事故引起的诸如大出血死亡,脑损伤死亡等等情况,岂不是都能定义为疾病??保险公司给出的答案真是让人由衷心寒,让人啼笑皆非,如此的不负责任,如此的忽悠民众,如此的吹毛求疵,如此的恬不知耻,让未亡人情何以堪??让已逝者灵何以安??置大众利益何在?让大众之心怎平?
天网恢恢从不漏,民口悠悠岂能塞??保险公司如此曲解条文,在如此大张旗鼓推销保险的同时如此毫无原则的推卸责任,真应该改名叫保屁公司,保利公司!!小女子上有夫家老母待赡,下有五岁幼儿待哺,身无长技持家,心无余力能继,内无亲友为撑,外无关系可靠,恳请人民政府,恳请地方父母官,恳请广大热心网友,恳请保险公司上级部门能为小女子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小女子必将铭感五内,感激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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