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强迫症男子的司法救赎
被告人的亲属失去了居所,也失去了收入来源,被迫举家外出生活,不断上访,要求解决生活困难,处理打砸的肇事者。被害人亲属也不断向办案部门施加压力,要求尽快对凶手处以极刑,并赔偿20万元。两家关系剑拔弩张,原来平静的小山村,原本和谐的村民关系,因两家的仇恨而分崩离析。
仇恨不能化解仇恨,只有宽容才能解开心结。南平中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审判,通过调解化解矛盾、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的方案,从裁判说理、思想沟通和社会宣传方面三管齐下,争取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他们首先从解决赔偿的问题开始,这也是调解的基础。20万元对失去孩子、遭受痛苦的父母来说,并不是一个过分的要求。但被告人父母年迈,没有经济基础,希望就落到被告人的哥哥身上。开庭审理时,面对被告人倪惠霄,时隔一年之久,被害人母亲张某仍难忍失去儿子的痛苦,失声痛哭,情绪异常激动,数次昏倒过去,坚持不愿意进行民事调解,被害人父亲林某也对调解不予理会。被告人哥哥以背井离乡,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为由,表示无力代偿。被告人倪惠霄更是表示希望法庭尽快判他极刑。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通过电话反复沟通,耐心解释法律、刑事政策及民事调解与量刑的关系,讲法理、说人情、论世故,鼓励双方的家属向前看,开始新的生活。终于林家夫妻和被告人的哥哥同意到中院进行调解。可是在调解中,被害人母亲张某还沉浸在伤心之中,坚持要求被告人亲属全额赔偿,否则要求判处被告人极刑。而被告人倪惠霄的哥哥出于经济能力考虑,愿意代赔部分经济损失,但要求法院在有期徒刑十年左右量刑。双方差距太大,不欢而散。
法官没有气馁,仍持续通过代理人、辩护人做双方当事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同时,通过当地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了解双方的生活状况,稳定他们的思想情绪。
2011年春节后刚上班,南平中院领导又亲自主持调解,帮助当事人认清形势和分析调解的利弊,当事人强烈感受到中院的法官是真诚替他们考虑问题,双方的态度均有所缓和,达成初步的意见:被告人倪惠霄的哥哥将所经营的一片约值10万元的自留山林转让给他人,再筹集4.7万元,共赔给被害方14.7万元,被害方不再坚持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被告人的哥哥为筹集赔偿款,回村处理相关事务,不料被被害人家属撞见,被害人父母的丧子之痛再次被触及,态度出现反复,被害人祖父坚持血债血偿,坚决不同意调解,并联合族内亲戚,毁坏了被告人哥哥的柑橘园。势单力薄的被告人家属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极力要求公安机关严惩肇事者。双方强硬的态度让此前调解的成果付之东流。
考虑到案件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南平中院将该案的情况及时向南平市委政法委作了汇报,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协调从市、县两级被害人救助基金中拨付3万元,补助给被害人家属。林家夫妇被中院法官的诚心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深深打动,表示同意接受代偿款,支持中院依法判决,也表示协同做通其父亲的思想工作。
根据调解的结果,南平中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倪惠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被害人父母搬到了条件更好的乡镇生活,被告人的哥哥和父母结束了一年多背井离乡的生活,回到了小村庄,恢复了几近荒废的果林、竹林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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