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肺结核早隔离早治疗别隐瞒
燕赵晚报讯(首席记者王凤伟 通讯员郭付爱)石家庄市疾控中心结防所郭大夫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情,有一学生在入学体检时发现有活动性肺结核,家长怕学校让休学,托熟人想为孩子开能上学的证明。郭大夫了解情况后,跟家长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告诉他国家有关活动性肺结核上学的规定,以及休学治疗对孩子病情恢复的益处,家长愉快地接受了建议。
有些学生和家长对结核病知识和国家政策了解不足,怕休学耽误学习或怕受到歧视而隐瞒不报病情,这样极易在学校埋下结核病广泛传播的隐患。前几年,就有一学校学生得了肺结核后隐瞒病情,导致同宿舍3人得病、同班5人得病的结核病聚集性疫情。
肺结核是一种呼吸道传染病,传播途径容易实现,学校是一个特殊场所,学生又是一个特殊群体,人员密度大,相互接触较密切,一旦发生结核病,易造成肺结核聚集性感染疫情。为了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由卫生部会同教育部于2010年7月制定印发了文件,并做出明确规定:
有以下病情之一者需休学:(1)菌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涂片阳性和/或培养阳性患者);(2)X线胸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核患者;(3)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复学:(1)菌阳肺结核患者至少经过2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连续3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空洞缩小或闭合,连续3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休学管理:根据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结核病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休学学生可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并接受所在地的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管理。
复学管理: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治疗地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市疾控中心专家提醒学生及家长,一旦确诊肺结核后,要听从大夫的医嘱早隔离、早治疗,千万不能隐瞒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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