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心律失常的诱因及分类
胎儿心律失常大部分与孕期心脏发育不完善有关,通常可在出生后几天内恢复心律,不需要经过特殊处理。但经医生确诊情况严重的还需要配合治疗,在婴儿期予以手术矫正。根据有关报告显示,胎儿心律不齐一般于怀孕36周左右发现,配合检查通过心电图及心脏超声即可确认异常心律种类。
胎儿心律失常的触发率占妊娠数的1%-2%,分为功能性和器质性两种。前者的诱因多为胎儿心脏发育不完善或母亲食用兴奋剂类食物、烟酒等导致,这类情况的胎儿不需要特殊处理,症状在分娩前后不久便消失。后者为胎儿严重缺氧、病毒感染等导致的快速心律失常或合并先天性心脏病,有可能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胎儿水肿或死亡现象。其诱因可能是母亲在孕期内感染病毒、心律失常、心功能不良和孕期用药等有关。
胎儿心律失常可分为期前收缩和缓慢型心律失常。前者的发生率占43%-85%,一般对胎儿的病率及死亡率无影响,但也有极少数发展为折返性快速性心律失常。后者的触发因素是和安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有关,有可能导致胎儿死亡。
综上所诉,胎儿心律不齐的严重性可大可小,孕妇在怀孕期间,一定要保持良好的作息,健康饮食,注意孕期用药,避免病毒感染。在怀孕36周左右积极配合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以保证新生儿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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