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查乙肝体现公民权利的回归
今后在公务员录用体检中,所有关于肝炎检测中,不许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昨天(3月17日),国家公务员局发布通知称,肝脏生化检查上限轻度异常的,也可算体检合格。(3月18日《京华时报》)
应当说,禁查乙肝,尤其是对一些肝功化验轻度异常的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和那些怀揣梦想、即将踏入政府机关大门的“准公务员”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个福音。公务员录用取消的乙肝检测不仅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更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可是长期以来,一种似是而非的观念左右着人们的思维,并体现在人们的行为上,乙肝会“传染”,谈肝“色”变的思想造成了一些人对“乙肝”阳性者的歧视。因此,这个规定对于消除一些人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误解,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既得到了社会的公平对待,又让那些“乙肝”阳性者身心得到了解脱,无疑具有重要实际意义。去年,国家三部委(卫生部、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出台入学和就业体检禁查乙肝,今天,公务员录用体检也取消了乙肝检测,为最终关上“乙肝歧视大门”,又迈出坚实一步。
近年来,我国病毒性肝炎的发病率增长较快,慢性乙肝患者已达3000多万人,而乙肝病毒携带者达人口总数的10%,总人数高达1亿多人,数量庞大的乙肝人群值得社会关注。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明确规定,所有关于肝炎的检测项目中,一律不许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显然,公务员禁测乙肝检查,无论对庞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还是整个社会来说都意义深远。
近几年来,我国相继出台有关政策,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然而,在一些地方,不管是企事业单位还是医疗机构,乙肝歧视的态度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乙肝是传染病要隔离”的惯性思维依旧严重影响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社交和就业的选择。
3月18日是第7个全国爱肝日,今年爱肝日的主题是“增强体质,爱护肝脏”。而对于乙肝携带者而言,歧视比病毒更可怕。从某种意义上说,公众对“乙肝”的恐惧才导致了“乙肝歧视”。从医学的角度讲,对乙肝传播早有定论。乙肝是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换言之,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会影响到正常的工作,也不会对其周围人造成危害。
过去的几年里,政府为消除乙肝歧视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制定了包括《就业促进法》在内的多部法律法规,为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提供了法律依据。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尊重乙肝病毒携带人群的个人隐私,并允许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境留学。
从源头上消除乙肝歧视,笔者以为,一方面是普及乙肝科普知识,另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有跟进的政策措施,在操作细节方面不断科学完善,从制度层面消弭对乙肝的歧视。总之,真正消融乙肝歧视坚冰,给乙肝病毒携带者一个公平的工作和生活空间,不仅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更需要公众转变固化观念。
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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