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架桥上扬小麦 被三轮撞致颅底骨折身亡
本报讯 在高架桥上扬小麦,被一辆车闸失灵的三轮车撞亡。因家人事后才报警,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实,家人起诉到法院。日前,海阳法院依法认定三轮车司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受害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并依此作出判决。
6月14日上午11时许,孙汉(化名)在本村村南的高架桥上扬小麦,孙力(化名)驾驶人力三轮车向北回家。此处是一个大下坡,而孙力的车闸坏了,车辆失灵,他大声叫喊:“快让让, 我的车闸不好使了!”在场扬小麦的几个人急忙向路的另一边躲,孙汉也躲了躲,但车子还是撞到了什么东西,翻倒压在孙汉的身上。后来孙汉被家人送到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为脑挫裂伤并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底骨折,14天后抢救无效死亡。当时情况紧急,孙汉亲属未报警,后经村委会调解处理事故赔偿未果,其亲属方才报警,但此时事故现场已变更,尸体火化,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事故事实。
无奈,孙汉的亲属将孙力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该事故损失的60%。法庭认为,孙力驾驶人力三轮车辆制动不良导致事故发生,其本人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受害人孙汉在高架桥上扬小麦,妨碍道路通行,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原告方要求被告按60%承担责任并不超出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明翠 京兰)
来源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