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后应激障碍
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traumaticStressDisorder,PTSD)是指突发性、威胁性或灾难性生活事件导致个体延迟出现和长期持续存在的精神障碍,其临床表现以再度体验创伤为特征,并伴有情绪的易激惹和回避行为。简而言之:PTSD是一种创伤后心理失平衡状态。人的心理活动包括感知、情感和意志行为等各部分之间相互影响,是统一协调活动的有机整体。广东省人民医院心理精神科宁布
PTSD是由应激性事件或处境而引起的,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如战争、严重事故、目睹他人惨死、身受酷刑、恐怖活动受害者、被强奸等。如果有诱发因素存在,有人格异常或神经症病史,则可降低对应激源的防御力或加重疾病过程。
临床症状
核心症状创伤后应激障碍的核心症状有三组,即:重新体验症状、回避症状和警觉性增高症状。
PTSD最具特征性的表现是在重大创伤性事件发生后,患者有各种形式的反复发生的闯入性创伤性体验重现(病理性重现)。患者常常以非常清晰地、极端痛苦的方式进行着这种“重复体验”,包括反复出现以错觉、幻觉(幻想)构成的创伤性事件的重新体验(flashback,症状闪回,闯入性症状)。此时,患者仿佛又完全身临创伤性事件发生时的情景,重新表现出事件发生时所伴发的各种情感。患者面临、接触与创伤性事件有关联或类似的事件、情景或其它线索时,常出现强烈的心理痛苦和生理反应。
患者在创伤性事件后,频频出现内容非常清晰的、与创伤性事件明确关联的梦境(梦魇)。在梦境中,患者也会反复出现与创伤性事件密切相关的场景,并产生与当时相似的情感体验。患者常常从梦境中惊醒,并在醒后继续主动“延续”被“中断”的场景,并产生强烈的情感体验。
在创伤性事件后,患者对与创伤有关的事物采取持续回避的态度。回避的内容不仅包括具体的场景,还包括有关的想法、感受和话题。患者不愿提及有关事件,避免相关交谈,甚至出现相关的“选择性失忆”。患者似乎希望把这些“创伤性事件”从自己的记忆中“抹去”。
在遭遇创伤性事件后,许多患者存在着“情感麻痹”的现象。从外观上看,患者给人以木然、淡漠的感觉,与人疏远、不亲切、害怕、罪恶感或不愿意和别人有情感的交流。患者自己也感觉到似乎难以对任何事物产生兴趣,过去热衷的活动也无法激起患者的情绪,患者感到与外界疏远、隔离,甚至格格不入,难以接受或者表达细腻的情感,对未来缺乏思考和规划,听天由命,甚至觉得万念俱灰,生不如死,严重的则采取自杀行为。
不少患者则出现睡眠障碍(难以入睡、易惊醒)、易激惹或易发怒、容易受惊吓,难以集中注意力等警觉性增高的症状。
儿童尽管PTSD的核心症状为:重新体验症状、回避症状和警觉性增高症状。但是,儿童与成人的临床表现不完全相同。年龄愈大,重现创伤体验和警觉性增高症状越明显;年龄越小,其临床表现就有其特殊性。成人大多主诉与创伤有关的恶梦、梦魇;儿童因为大脑语言表达、词汇等功能发育尚不成熟的限制常常描述不清恶梦的内容,时常从恶梦中惊醒、在梦中尖叫,也可主诉头痛、胃肠不适等躯体症状。研究指出:儿童重复玩某种游戏是回闪或闯入性思维的表现之一。值得注意的是,PTSD会阻碍儿童日后独立性和自主性等健康心理的发展。
国际诊断标准国际诊断标准(ICD-10-E)
在2007年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10版修订本》(ICD-10-E)中,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诊断标准如下:
创伤后应激障碍,是对异乎寻常的威胁性或灾难性应激事件或情境的延迟的和/或延长的反应,这类事件几乎能使每个人产生弥漫的痛苦(如天灾人祸,战争,严重事故,目睹他人惨死,身受酷刑,成为恐怖活动、强奸、或其它犯罪活动的受害者)。人格特质(如强迫、衰弱)或既往有神经症性疾病的历史等易感因素可降低出现这类综合征的阈值或使其病情更重,但用这些易感因素解释症状的发生既非必要也不充分。
典型的症状包括:在“麻木”感和情绪迟钝的持续背景下,不断地在闯入的回忆(“闪回”)或梦中反复再现创伤,与他人疏远,对周围环境漠无反应,快感缺乏,回避易使人联想到创伤的活动和情境。一般而言,有可能使患者想到原来创伤的线索都是害怕和回避的对象。偶尔可见戏剧性的急性暴发恐惧、惊恐或攻击,这些由一些突然唤起对创伤或原来反应的回忆和/或重演的刺激起扳机作用而促发的。
通常存在植物神经过度兴奋状态,表现为过度警觉、惊跳反应增强、失眠。焦虑和抑郁常与上述症状和体征并存。自杀观念也非罕见。另一个使情况复杂化的因素是过度饮酒和服用药物。
创伤后,发病的潜伏期从几周到数月不等(但很少超过6个月)。病程有波动,大多数病人可望恢复。少数病例表现为多年不愈的慢性病程,或转变为持久的人格改变。
本障碍的诊断不宜过宽。必须有证据表明它发生在极其严重的创伤性事件后的6个月内。但是,如果临床表现典型,又无其它适宜诊断(如焦虑或强迫障碍,或抑郁)可供选择,即使事件与起病的间隔超过6个月,给予“可能”诊断也是可行的。除了有创伤的依据外,还必须有在白天的想象里或睡梦中存在反复的、闯入性的回忆或重演。常有明显的情感疏远、麻木感,以及回避可能唤起创伤回忆的刺激。但这些都非诊断所必需。植物神经紊乱、心境障碍、行为异常均有助于诊断,但亦非要素。
中国诊断标准中国诊断标准(CCMD-3)
中国诊断标准是由中华精神科学会于2000年颁布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在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诊断标准中,2008年7月由卫生部修改了病程。其诊断标准如下:
创伤后应激障碍是由异乎寻常的威胁性或灾难性心理创伤,导致延迟出现和长期持续的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
(1)反复发生闯入性的创伤性体验重现(病理性重现)、梦境,或因面临与刺激相似或有关的境遇,而感到痛苦和不由自主地反复回想;
(5)对未来失去信心。少数病人可有人格改变或有神经症病史等附加因素,从而降低了对应激源的应对能力或加重疾病过程。精神障碍延迟发生,在遭受创伤后数日甚至数月后才出现,病程可长达数年。
(1)遭受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异乎寻常的创伤性事件或处境(如天灾人祸);
(2)反复重现创伤性体验(病理性重现),并至少有下列1项:① 不由自主地回想受打击的经历;② 反复出现有创伤性内容的恶梦;③ 反复发生错觉、幻觉;④ 反复发生触景生情的精神痛苦,如目睹死者遗物、旧地重游,或周年日等情况下会感到异常痛苦和产生明显的生理反应,如心悸、出汗、面色苍白等;
(3)持续的警觉性增高,至少有下列1项:①入睡困难或睡眠不深;②易激惹;③集中注意困难;④过分地担惊受怕;
(4)对与刺激相似或有关的情境的回避,至少有下列2项:①极力不想有关创伤性经历的人与事;②避免参加能引起痛苦回忆的活动,或避免到会引起痛苦回忆的地方;③不愿与人交往、对亲人变得冷淡;④兴趣爱好范围变窄,但对与创伤经历无关的某些活动仍有兴趣;⑤选择性遗忘;⑥对未来失去希望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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