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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虫病易导致什么并发症

发布日期:2014-11-06 19:08:41 浏览次数:1595

斑氏丝虫病的主要病变是由成虫尤其是雌虫所致,可引起淋巴系统的明显损害。 感染期幼虫进入人体后在其移行和继续发育的过程中也能导致相应的病理反应。血液内的微丝蚴,即使其密度很高也不致引起临床症状,偶可在脾脏或淋巴结内发现有微丝蚴肉芽肿。感染期幼虫侵入人体后,有些幼虫可顺利地发育为成虫,有些则在移行和发育的过程中死亡。

幼虫和成虫的代谢产物、幼虫的蜕皮液、成虫子宫分泌物(包括粘液、未受精卵和胚胎残体等)以及死虫的裂解物等,都可使宿主产生局部或全身反应。在淋巴系统内移行、发育的幼虫和未成熟的丝虫所引起的淋巴管、淋巴结炎症常较轻微。成虫在淋巴管内活动和刺激可引起淋巴管管腔扩张,内皮细胞增生,管壁水肿,嗜酸性粒细胞、淋巴细胞及少数中性粒细胞浸润,淋巴管周围组织亦有类似的炎性反应。淋巴结肿大,并有大量的嗜酸性粒细胞和巨噬细胞积聚。成虫死亡时,可引起剧烈的炎症反应,使组织坏死,并有大量的嗜酸性粒细胞积聚,形成嗜酸性脓肿,其中可见到死虫残片。脓肿内坏死物质的周围巨噬细胞、类上皮细胞和异物巨细胞呈放射状排列,其结构与结核相似,称结核样肉芽肿。

最后残余虫体钙化,肉芽肿逐渐纤维化。增生的纤维组织呈同心圆状排列,致管壁显着增厚,管腔狭窄,淋巴回流障碍,甚至阻塞,进而可导致其他器官组织如皮肤、皮下组织和泌尿生殖系统的病理变化。长期在流行区内生活而遭重复感染,可使病变的发展过程彼此重叠,导致病理损害愈益严重。

枸橼酸乙胺嗪片

用于治疗班氏丝虫、马来丝虫和罗阿丝虫感染,也用于盘尾丝虫病。对前三者一次或多次治疗后可根治,但对盘尾丝虫病,因本品不能杀死成虫,故不能根治,亦可用于热带嗜酸红细胞增多症患者。对蛔虫感染也有效,但已为其他更安全、有效、新的抗蠕虫药所取代。

海正麦克丁

适用于盘尾丝虫病和类圆线虫病及钩虫、蛔虫、鞭虫、蛲虫感染。

苏拉明钠

主要用于治疗早期非洲冈比亚和罗得西亚锥虫病。也可用于治疗盘尾丝虫病,最好与乙胺嗪合用以达到杀微丝拗的作用。本品对班氏、马来丝虫病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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